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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审计案例精选与评析

2022-11-23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国外审计案例精选与评析

案例一 英国南海股份公司审计案例——世界上第一例上市公司审计案例

200多年前,英国成立了南海股份。由于经营无方,公司效益一直不理想。公司董事会为了使股票达到预期价格,不惜采取散布谣言等手法,使股票价格直线上升。事情败露后,英国议会聘请了一位懂会计的人,审核了该公司的账簿,然后据此查处了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于是,审核该公司账簿的人开创了世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先河,民间审计从此在英国拉开了序幕。

一、英国南海股份公司审计案例背景

在18世纪初,随着大英帝国殖义的扩,海外贸易有了很大的发展。英国政府发行中奖债券,并用发行债券所募集到的资金,于1710年创立了南海股份公司。该公司以发展南大西洋贸易为目的,获得了专卖非洲黑奴给西班牙、美洲的30年垄断权,其中公司最大的特权是可以自由地从事海外贸易活动。南海公司虽然经过近10年的惨淡经营,其业绩依然平平。1719年,英国政府允许中奖债券总额的70%,即约1 000万英镑,可与南海公司股票进行转换。该年底,一方面,当时英国政府扫除了殖民地贸易的障碍,另一方面,公司的董事们开始对外散布各种所谓的好消息,即南海公司在年底将有大量利润可实现,并煞有其事地预计,在1720年的圣诞节,公司可能要按面值的60%支付股利。这一消息的宣布,加上公众对股价上扬的预期,促进了债券转换,进而带动了股价上升。1719年中,南海公司股价为114英镑,到了1720年3月,股价劲升至300英镑以上。而从1720年4月起,南海公司的股票更是节节攀高,到了1720年7月,股票价格已高达1 050英镑。此时,南海公司老板布伦特又想出了新主意:以数倍于面额的价格,发行可分期付款的新股。同时,南海公司将获取的现金,转贷给购买股票的公众。这样,随着南海股价

的扶摇直上,一场投机浪潮席卷全国。由此,170多家新成立的股份公司股票以及原有的公司股票,都成了投机对象,股价暴涨51倍,从事各种职业的人,包括军人和家庭妇女都卷入了这场漩涡。美国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斯在其《大恐慌》一书中这样描绘当时人们购买股票的情形:“政治家忘记了政治,律师放弃了买卖,医生丢弃了病人,店主关闭了铺子,教父离开了圣坛,甚至连高贵的夫人也忘了高傲和虚荣。”1720年6月,为了制止各类“泡沫公司”的膨胀,英国国会通过了《泡沫公司取缔法》。自此,许多公司被解散,公众开始清醒过来,对一些公司的怀疑逐渐扩展到南海公司身上。从7月份开始,外国投资者首先抛出南海公司股票,撤回资金。随着投机热潮的冷却,南海公司股价一落千丈,从1720年8月25日到9月28日,南海公司的股票价格从900英镑下跌到190英镑,到12月份最终仅为124英镑。当年底,政府对南海公司资产进行清理,发现其实际资本已所剩无几。那些高价买进南海股票的投资者遭受了巨大损失,政府逮捕了布伦特等人,另有一些董事自杀。“南海泡沫”事件使许多地主、商人失去了资产。此后较长一段时间,民众对参股新兴股份公司闻之色变,对股票交易心存疑虑。

二、对南海公司舞弊案的查处

1720年名噪一时的“南海公司”倒闭的消息传来,犹如晴天霹雳,惊呆了正醉在黄金美梦中的债权人和投资者。当这些“利害关系者”证实了数百万英镑的损失将由自己承担的时候,他们一致向英国议会发出了严惩欺诈者,并赔偿损失的呼声。迫于舆论的压力,1720年9月,英国议会组织了一个由13人参加的特别委员会,对“南海泡沫”事件进行秘密查证。在调查过程中,特别委员会发现该公司的会计记录严重失实,明显存在蓄意篡改数据的舞弊行为,于是特邀了一位名叫查尔斯·斯奈(Charles Snell)的资深会计师,对南海公司的分公司“索布里奇商社”的会计账目进行检查。查尔斯·斯奈尔作为伦敦市彻斯特·莱恩学校的习字和会计教师,商业审计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基础扎实,在伦敦地区享有盛誉。

查尔斯·斯奈尔通过对南海公司账目的查询、审核,于1721年提交了一份名为《伦敦市彻斯特·莱恩学校的书法大师兼会计师对索布里奇商社的会计账簿进行检查的意见>。在该份报告中,查尔斯指出了公司存在舞弊行为、会计记录严重不实等问题。但没有对公司为何编制这种虚假的会计记录表明自己的看法。

议会根据这份查账报告,将南海公司董事之一的雅各希·布伦特以及他的合伙人的不动产全部予以没收。其中一位叫乔治·卡斯韦尔的爵士,被关进了著名的伦敦塔监狱。同时英国政府颁布了《泡沫公司取缔法》,该法对股份公司的成立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只有取得国王的御批,才能得到公司的营业执照。事实上,股份公司的形式基本上直到1828年,英国政府在充分认识到股份利弊的基础上,通过设立民间审计的方式,将股份公司中因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不足予以制约,才完善了这一现代化的企业制度。据此,英国政府撤销了《泡沫公司取缔法》,重新恢复了股份公司这一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式。

三、该案例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影响与启示

1.英国南海公司的舞弊案例,对世界民间审计史具有里程碑式的影响。尽管在1720年之前,就有人认为已有了民间审计这一行业。如美国审计史认为,早在1718年。在当时还作为英国殖民地的美国波士顿,在报纸上曾刊登这样一则开业广告,容如下:“布罗姆.蒂姆斯先生住在波士顿南端新希里大街,店主为爱德华·奥里斯,愿为商人和店主记账。因而,审计史编纂者下结论说,美国在1718年就有了为社会服务的民间审计员。实际上,由于无法找到蒂姆斯先生执行审计工作的任何证明材料,所以,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审计理论工作者都认为,查尔斯·斯奈尔是世界上第一位民间审计人员,他所撰写的查账报告,是世界上第一份民间审计报告。而英国南海公司的舞弊案例,也被列为世界上第一起比较正式的民间审计案例。由此可见,该案例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来说,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2.英国南海公司审计案的发生进一步说明,建立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基础上的股份,必须要有一个了解、熟悉会计语言的第三者,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对表达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的财务报表,进行独立的检查,通过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来协调、平衡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经济责任关系。如果缺乏民间审计这一机制,就会像南海公司一样,使得经营者为所欲为,严重损害所有者利益,从而破坏了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性。可见,注册会计师行业生来就是为稳定社会经济秩序而存在的。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应该成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天职。

3.尽管经过200多年的发展,注册会计师的主要审计目标已由查找舞弊转向对财务报表公允性的评估,然而这并不等于注册会计师没有义务揭露客户的舞弊行为。从美国最近的社会调查来看,仍有约70%的人认为,注册会计师应该而且可以查找客户的舞弊。有关注册会计师有无责任查找舞弊的问题,重新又被提到议事日程上。除了在90年代初,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颁布了审计准则说明第54号、55号,专门讨论了注册会计师对舞弊的责任外,于1997年又颁布了审计准则说明第82号,再一次讨论了注册会计师对查找客户舞弊问题的责任。可见,从南海公司案例来看,注册会计师行业是因客户舞弊问题而产生的,但这一责任始终没有终结。我国注册会计师决不要认为,只要审核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就可以了。当发现客户的舞弊现象时,应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的要求,克尽职业关注,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并做适当披露。

案例思考和讨论题:

为什么需要民间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社会意义是什么?

与20世纪以前相比,你认为当今社会对独立审计的需否更为强烈?如果是,主要是

哪些因素造成对独立审计的迫切需求?

你认为当代注册会计师的主要责任是什么?是审核财务报表的公允性还是客户的舞弊行为?

案例二 麦克森·罗宾斯药材公司审计案例

1938年,美国纽约州的麦克森·罗宾斯药材公司突然宣布倒闭。在经济萧条时期,股份公司的倒闭本来习以为常。然而,该公司的倒闭,却使得“报刊以耸人听闻的手法来对待这件案子”。究其原因,是因为该案涉及到审计程序中的一系列问题。

案例背景

1938年初,长期贷款给罗宾斯药材公司的朱利安·汤普森公司,在审核罗宾斯药材公司财务报表时发现两个疑问:1、罗宾斯药材公司中的制药原料部门,原是个盈利率较高的部门,但该部门却一反常态地没有现金积累。而且,流动资金亦未见增加。相反,该部门还不得不依靠公司管理者重新调集资金来进行再投资,以维持生产。2、公司董事会曾开会决议,要求公司减少存货金额。但到1938年年底,公司存货反而增加100万美元。汤普森公司立即表示,在没有查明这两个疑问之前,不再予以贷款,并请求官方协调控制证券市场的权威机构——纽约证券交易委员会调查此事。

纽约证券交易委员会在收到请求之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调查发现该公司在经营的十余年中,每年都聘请了美国著名的普赖斯·沃特豪斯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定。在查看这些审计人员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审计人员每年都对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发表了“正确、适当”等无保留的审计意见。为了核实这些审计结论是

否正确,调查人员对该公司1937年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进行了重新审核。结果发现:1937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计有总资产8700万美元,但其中的1907.5万美元的资产是虚构的,包括存货虚构1000万美元,销售收入虚构900万美元,银行存款虚构7.5万美元;在1937年年度合并损益表中,虚假的销售收入和毛利分别达到1820万美元和180万美元。

在此基础上,调查人员对该公司经理的背景作了进一步调查,结果发现公司经理菲利普·科斯特及其同伙穆西卡等人,都是犯有前科的诈骗犯。他们都是用了假名,混入公司并爬上公司管理岗位。他们将亲信安插在掌管公司钱财的重要岗位上,并相互勾结、沆瀣一气,使他们的诈骗活动持续很久没能被人发现。

证券交易委员会将案情调查结果在听证会上一宣布,立即引起轩然大波。根据调查结果,罗宾斯药材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早已“资不抵债”,应立即宣布破产。而首当其冲的受损失者是汤普森公司,因它是罗宾斯药材公司的最大债权人。为此,汤普森公司指控沃特豪斯会计师事务所。汤普森公司认为其所以给罗宾斯公司贷款,是因为信赖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因此,他们要求沃特豪斯会计师事务所赔偿他们的全部损失。

在听证会上,沃特豪斯会计师事务所拒绝了汤普森公司的赔偿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他们执行的审计,遵循了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1936年颁布的《财务报表检查》(Examin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中所规定各项规则。药材公司的欺骗是由于经理部门共同串通合谋所致,审计人员对此不负任何责任。最后,在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调解下,沃特豪斯会计师事务所以退回历年来收取的审计费用共50万美元,作为对汤普森公司债权损失的赔偿。

影响与启示

罗宾斯药材公司案例对审计工作产生了两方面的影响:

1.究竟谁应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负责?如审计人员审定的财务报表与事实不符,审计人员应负哪些责任?对此,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属的审计程序委员会,早在1936年就指出:“对财务报表负责的主要应是企业管理当局,而不是审计人员。”如果审计人员审定的财务报表与事实不符,则要分清事实不符的原因。当企业部因共同合谋而使部控制制度失效时,即使再高明的审计人员,在成本、时间的限制下,也是无法发现这些欺骗行为的。为此,当纽约州司法部长约翰·贝特在举行听证会,以罗宾斯案件指责审计人员时,立即遭到审计人员的反驳。他们说:“在司法部长所引证的大部分案子中……所涉及到的审计问题,只是人的行为本身的失败,而不是一般所遵循的程序失败。”因此,“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仍然决定不修改1936年的声明,继续发展公认审计程序”。所以,罗宾斯药材公司案件,使审计人员再一次认识到,审计是存在风险的。对这个风险,如是属于企业部人为造成,则审计人员不应对此负责。其次,审计人员还进一步认识到,建立科学、严格的公认审计程序,使审计工作规化,能够有效地保护尽责的审计人员,免受不必要的法律指责。

2.对现行审计程序进行了全面检讨。通过罗宾斯药材公司案件也暴露了当时审计程序的不足:即只重视账册凭证而轻视实物的审核;只重视企业部的证据而忽视了外部审计证据的取得。在罗宾斯破产案件听证会上,12位专家提供的证词中列举了这两个不足。该案例直接导致证券交易委员会颁布了新的审计程序规则,在规则中,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今后审计人员在审核应收账款时,如应收账款在流动资产中占有较大比例,除了在企业部要核对有关证据外,还需进一步发函询证,以从外部取得可靠合理的证据。在评价存货时,除了验看有关账单外,还要进行实物盘查,除此之外还要求审计人员对企业的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并强调了审计人员对公共利益人员负责。与此同时,美国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所属的审计程序特别委员会,于1939年5月,颁布了《审计程序的扩大》,对审计程序作了上述几个方面的修改,使它成为公认的审计准则。

总之,罗宾斯药材公司的案件,不但加速了美国公认审计准则的发展,同时,还为建立起现代美国审计的基本模式、在评价部控制制度基础上的抽样审计奠定了基础。为此,罗宾斯药材公司的审计案例,一直成为美国审计理论研究中一个经久不衰的热门话题。

案例分析与思考:

1、罗宾斯药材公司案例对审计工作产生了什么影响?

2、存货监盘和应收帐款函证是否一定是注册会计师报表审计的必要审计程序?

3、究竟谁应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负责?如审计人员审定的财务报表与事实不符,审计人员应负哪些责任?

三、厄特马斯审计案例

——美国第一例与第三者责任有关的审计案例

弗雷德?斯特公司因缺乏营运资金而濒于破产,为此,它通过聘请道奇与尼文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以经过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和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向多家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久,斯特公司宣告破产,对其进行贷款的厄特马斯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道奇与尼文会计师事务所应对此欺诈案负责。由于当时法律没有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向没有合同关系的第三者负责,因此,法院经过一审、二审、三审后,仍无明确定论。该案例对我国如何处理这一类法律纠纷提供了一定的启示。

一、弗雷德?斯特公司审计案例背景

在美国,20世纪20年代是一个经济过热的时代。在动荡不安的经济热潮中,美国的商界既成了事业成功者们的精彩世界,也成了骗子们粉墨登场的表演舞台。当时,在整个联邦机构中,缺乏一个强有力的调控系统来管理证券经营业务(美国纽约证券交易委员会直到1934年才成立)。这样,虽然说不上是纵容,但实际上也是助长了各式各样的金融诈骗案的滋生。在20年代之前,大部分商人还是比较诚实的。但是,在此之后形成的风气造就了一批投机分子。这些人和别人做生意时,其欺骗手段简直无孔不入。弗雷德?斯特公司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在20世纪20年代中期它欺骗了三个债权人的数十万美元。

弗雷德?斯特公司设在纽约市,主要从事橡胶进口和销售业务。在20世纪20年代,橡胶正是各类工业企业所急需的一种原材料,比起10年前来说,全美各企业对橡胶的需求量已增长了两倍多。橡胶进口贸易的性质,决定了该公司需要大量的营运资金。不幸的是,弗雷德?斯特公司却因经常缺乏营运资金,而不得不向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贷款,以维持其惨淡经营的业务。

1924年3月,斯特公司向厄特马斯公司贷了一笔10万美元的货款,厄特马斯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应收账款业务的金融公司。厄特马斯公司过去曾和斯特公司发生过几笔小额业务往来,所以对斯特公司比较熟悉。但这次鉴于贷款数额较大,厄特马斯公司要求斯特公司的管理当局,出具一份经过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以决定是否同意发放这笔贷款给他们。事实上,几个月前,斯特公司已经请了著名的道奇与尼文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1923年的资产负债表进行了查证。该事务所在伦敦和纽约均有分支机构。纽约的分支机构对斯特公司19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查证后,签署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应斯特公司的要求,向它提供了32份联号的审计报告副本。道奇与尼文会计师事务所自1920年起就一直为斯特公司查账。因此,他们很清楚地知道:斯特公司将会用这些审计报告,去向银行申请贷款。但他们并不清楚,斯特公司具体会向哪些银行或金融公司申请这些贷款。道奇与尼文会计师事务所对斯特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审计意见如下:

道奇与尼文会计师事务所对斯特公司

19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审计意见1924年2月26日

道奇与尼文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

梅登路80号,纽约

查账报告

我们已经检查了弗雷德?斯特公司截止于1923年12月31日这一年的账目。特此证明所附的资产负债表与给我们的信息和解释相一致。并且我们进一步证明。按照联邦所得税的规定,该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弗雷德?斯特公司在19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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