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统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定期听取分管校领导的消防安全工作报告,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例会,研究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学校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和装备;
七、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领导小组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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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并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三、明确责任,确定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查报告,存档备查。
五、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学会报警和接警处置;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处室消防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指示和规定,确定本部门消防人员。 2、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会议,布置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消防方面的问题。
3、每季度搞一次消防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研究解决,并书面上报校消防办。
4、负责对本部门的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器材的管理。
5、一旦发生火灾、火险,要立即向校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报警。同时积极组织扑救,事后要协助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如实反映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6、组织制定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实施细则,本着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7、负责向校消防领导小组汇报本部门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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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各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消防规章制度,协助有关领导检查落实各级消防责任制的情况,消除火灾隐患。
3、对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督促解决并向校领导小组汇报。 4、负责全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消防技术的培训和消防器材配备,维修及保管使用。 5、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平时抽查,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向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6、实施对义务消防队的具体领导和业务指导,总结交流经验。 7、协助相关政府部门追查火灾责任者。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定期向单位的安全负责人报告消防情况,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实施和组织下列消防管理工作。
1、拟定年度消防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拟定消防安全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3、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防火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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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组织管理专业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消防知识、防火安全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完成单位消防负责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义务消防队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在校消防领导小组和保卫处的具体指导下进行消防工作。 3、消防队员要定期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和灭火训练。
4、发生火灾时,全体队员听到报警信号,要及时赶赴火场积极参加灭火,挽救国家财产等工作。 5、救火时,全体队员必须遵守纪律,服从现场指挥和统一调动。 6、坚决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7、平时,消防队员有义务对单位的火险隐患提出意见,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8、熟悉校内消防栓的方位和具体位置,监督检查消防器材存放位置是否使用方便,注意保养和管理。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学校安全例会由保卫处负责人每月初组织召开,处理涉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如火灾隐患整改、消防经费投入、内部消防管理体制、人员变动等内容),研究部署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近期计划和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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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防安全例会应由保卫处负责人、消防科、各部门消防负责人参加,消防安全例会先由保卫处负责人提出会议议程,经研究讨论后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后付诸实施。
三、参会人员会后要及时向所属教职工通报会议情况,使每名教职工掌握学校近期消防工作开展情况,配合各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重大节假日之前安排部署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落实灭火及应急预案,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五、会议记录要齐备,内容要详尽。
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为使消防安全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正常有效,制定如下制度。 一、经常检查维护消防水泵及消防栓,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二、经常检查火灾报警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如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
三、经常检查维护保养灭火器具,防止丢失。
四、在巡查过程中,时常注意应急出口标志(灯)是否完好有效。
五、实行本人管理,本人维护的原则。
六、消防器材、设施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述管理制度,当出现事故时,能及时有效的得到解决,若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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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反应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求救、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公共聚集场所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内容包括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的疏散知识和技能。
六、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为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消防法规,确保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定如下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自改活动,主管领导带头每周举行一次安全检查活动,并对检查做好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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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配合消防机构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四、对各级消防机构指出的火灾隐患,要积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消防机构。
五、对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常抓不懈,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制定如下制度。
一、经常开展自检、自查活动,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认真填写好自检报告单。确因需资金数额较大,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写出专题报告,上报相关部门,争取专项资金及时整改。
二、建立完整的整改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到消防机构。
三、对消防机构指出的火灾隐患,要做好详尽记录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要通知消防机构复查。
四、主管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督促下属完成整改项目。
五、如因失职造成损失的,主管负责人应负完全责任,损失巨大的将由消防机关处理。
用火、用电安全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监察部、劳动部、行业管理委员会、公安消防机构的联合通知》精神,制定下列安全制度。
1、电气作业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操作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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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源线路严禁裸露、老化、超负荷使用,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
3、电源线路的安装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应采用大于或等于相同负荷的截面导线。 4、电焊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5、对安装在可燃物上的电源线,必须作穿阻燃管处理。 6、作业过程中,不得少于两人。
7、使用的工具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安全标准。 8、电器设施、设备无名牌、无操作说明书的严禁使用。 9、消防专用设施、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
0、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销毁无用的废纸、文件和其他易燃物品时,必须在安全的地方进行并有专人看管,待确定彻底熄灭后方可离开。
1、在必须动用明火作业时,严格按照用火审批制度办理审批手续。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电气专用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必须是持有国家颁发的操作证书的专业人员,严禁无证操作。
2、电源线路符合国家安全用电标准。
3、对专用电气设施、设备的操作,必须持专业操作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4、电气设施、设备必须实行专人专管,责任到人。
5、设施、设备无名牌、无生产序号、无操作说明书的严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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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力量和基本保证。在消防安全中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其主要任务是:
1、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宣传。
2、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制止违章行为。 3、熟悉责任区消防设施、器材。 4、管理和维护消防设施、器材。
5、发生火灾时,迅速投入扑救,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准确报警。 6、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保卫处治安管理工作职责
保卫处是学校治安管理工作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保卫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学校安全稳定。
二、掌握学校安全状况,定期综合分析、收集和整理信息,总结汇报,并适时提出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措施,为党、政当好参谋,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向全校师生员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预防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依靠公安机关,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事故、防破坏的四防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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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确保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四、确定重点要害部位,指导和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公共财产安全。
五、加强保卫处自身的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学校的决定和领导的指示精神,努力提高保卫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各尽所能,尽职尽责地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六、坚持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巡逻、安全检查,消除治安隐患。把治安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对保安(校卫队)人员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做到文明执勤、文明服务。
七、对发生在学校内的案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学校领导,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及时查处发生在学校内的治安纠纷和调查处理治安案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重大治安刑事案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矛盾激化,避免事态扩大。
八、在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认真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安全制度。坚持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及时请示报告,落实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补充更换工作。确保防火消防安全,避免因火灾造成群死群伤和财产损失事故的发生。
学校门卫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审阅上一位值班人员有关登记记录,包括出入登记记录和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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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服装整洁,姿态端庄;值勤期间不得看报和其他刊物。
三、对来访客人,要热情大方,有礼貌,说话和气。问明来访人员来意并进行登记;离开时,记录来访人员离开的时间。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四、对来访校领导的客人,值班员需和办公室联系,并由办公室预约,同意后进行登记。
五、熟悉学校安全防范措施,遇到紧急情况首先进行紧急处置,同时拨打保卫处或学校领导电话
六、晚22点进行清场,检查各办公室门窗是否关闭,学生是否入寝,校内是否有可疑人员。
七、严格执行开门、关门时间:早上7:00开门,晚上23:00关门。
学校警务室工作职责
一、开展学校周边的巡逻等治安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各种隐患和违法犯罪苗头,盘查。控制可疑人员;
二、案件发生后,快速及时地到达现场,控制事态,保护现场,在能确认的作案人或作案嫌疑人时,不失时机地设法进行现场捉拿控制;
三、及时准确地调解不需查处的、情节轻微的纠纷,缓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对需查处的案件及时移交派出所进行处理;
四、有警必出,有难必帮,有求必应,热情服务,为师生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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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生火情时,及时出动,并迅速报告“119”火警,全力以赴并做好救护和抢救物品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损失;
六、熟悉校园环境概貌和治安情况,切实掌握重点防范目标,掌握重点人口的动向;
七、积极配合各部门、科室做好治安工作,并定期向领导报告工作情况;
八、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工作岗位,文明执法,掌握并正确运用法律条款。
学校警务室协勤人员工作纪律
1、不得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2、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3、不得刑讯逼供或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
4、不得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5、不得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6、不得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7、不得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8、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9、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0、不得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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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得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学校警务室协勤人员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及时做好接出警登记和上传、下达工作。 2、认真受理师生报案、报警,并认真做好登记,不得推诿拖延。 3、在学校巡逻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5、服从领导,履行职责、围绕“防范、管理、打击、服务”职能,详细记录工作情况,力求做到详细、具体、全面、规范。
学校警务室协勤人员巡逻制度
1、做好校园及重点要害部位和偏僻区域的治安巡逻工作,预防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2、检查督促校园各执勤点的工作情况,排查、询问进入校园的可疑人员,发现可疑线索,及时汇报。
3、劝阻、制止违反校园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控制、配合警务室民警捕获违法犯罪嫌疑人。 4、积极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检查工作。
5、对校园内出现的矛盾纠纷而引起的打架斗殴,要及时予以劝解,并及时报告。有治安、刑事案件正在发生时,在及时处置的同时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
6、完成辖区派出所和学校保卫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校警务室考核、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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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务室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学校和派出所领导的工作指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出色完成日常性工作,成绩突出者将给予奖励。
2、警务室工作人员对工作不负责,敷衍了事,没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造成一定影响的,将扣发当月工资的10%——30%。
3、组织纪律性差,违反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上班迟到三次以上,旷工一天的协勤人员经教育不改的,学校保卫处和辖区派出所领导可随时对其进行调整。
4、学校保卫处和辖区派出所领导对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服从指挥,不遵守工作制度,给工作造成影响的警务室工作人员,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经教育不改屡犯,并出现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影响或经举报确存有违法行为的警务室工作人员将坚决予以辞退。
治安岗亭、门卫岗位职责
一、维护学校大门治安秩序,确保人员、车辆出入有序、道路通畅,校门两侧牙线内禁止停放车辆。严禁超重大型车辆和无证、无牌、无照车辆进入校区。
二、外来车辆进入校区,要认真检验有关证件,一车一杆,严格执行车辆进入校园准入登记制度并做好记录。与学校相关科室有供应关系的客户带车进入校区,须持有学校保卫处签发的“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
三、严禁外来商贩入校或在校门外附近摆摊设点。
四、校内外人员和车辆携带物资外出时,须持有相关科室出具的证明,并认真核实后放行,否则不予放行。
五、的士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但若遇天气恶劣,居住在校内的老弱病残者携带物品较多,经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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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后可进入。
六、着装整齐,举止端庄,坚守岗位,文明执勤。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进出校园人员及岗亭周边情况,遇有可疑人员聚集或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处置并报告。
七、按时交接班,做好警械、值班期间工作情况的交接工作,完整传达保卫处下达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指令。
八、严格执行学校大门开启、关闭时间:早上7:00点开启,晚23:00点关闭。
队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保卫处负责人按规定做好警务室工作队员招聘、录用、辞职工作。
二、制定门卫、值班、巡逻、守候等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队员学习训练,不断提高队员的整治素质、礼仪修养及业务工作水平。
三、督促、检查各岗位工作情况,落实岗位责任制,组织考核、评比,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奖惩意见;
四、实行严格管理,建立一支管理严格、训练有素、招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工作队伍;
五、开展“形象工程”建设,创建“文明服务窗口”活动,制定“文明用语”、“工作忌语”,使协勤人员在执勤时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安全服务;
六、严抓内务管理,保持校卫队宿舍卫生整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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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协勤工作人员的上岗执勤情况,每周不少于2次在凌晨2-5时检查门卫和巡逻队员的工作情况,防破坏、盗窃事故发生;每两周召开1次工作会议,对上岗情况进行讲评;杜绝脱岗、夜间睡岗现象;
八、对协勤工作人员实行责任追查制管理,完善奖惩制度;
九、严格执行《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对进出车辆严格管理。
十、健全档案管理,文字材料条目清晰,管理规范;
一、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队长岗位职责及目标 一、工作职责
1、协助队长管理、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职责; 2、督促检查各岗位的工作情况,落实岗位责任制; 3、完成处、警务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1、严格管理,使他们在门卫和巡逻中恪尽职守,认真工作,并使其达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的要求。
2、开展“形象工程”建设,创建文明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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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文明执勤”教育,督促、要求各执勤点环境卫生整洁;
4、执行门卫制度,对进出车辆及人员严格盘查,时刻警惕破坏、盗窃事故的发生; 5、保持监控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发挥其应有作用;
6、协助队长经常检查队员上岗执勤情况,每周至少在凌晨2-5时抽查2次队员执勤情况,杜绝执勤人员脱岗、睡岗、赌博现象。
协勤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各门岗的保卫工作,对进出人员进行检查、登记。热情服务,提高自身素质,搞好保卫工作。
2、负责校内重点要害部位的巡逻任务,维护校园秩序,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预防和制止校内各种违纪违法活动。
3、必须着装上岗,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做好交接班记录。 4、严格执行学校管理制度,对不服从管理的学生取证后移交学生处处理。
5、严禁未经许可的外来车辆进入校园,严禁装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校园,严禁重型车辆进入校园。
6、严禁校外人员随意进入学校从事收取废品、拾破烂、散发商品广告、推销商品等活动。 7、熟悉本校人员和重点部位、重点物资情况,对持物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按门卫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8、承担义务消防队任务,落实消防队防火培训,遇到火灾险情要及时施救。 9、执勤时应做到四勤:勤问、勤看、勤登记、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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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完成保卫处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 保卫处值班制度
一、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值守。
二、检查督促执勤、巡逻、守护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带领他们检查校内教学区、学生宿舍、食堂、家属区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三、接待师生及群众报案、举报及其他来访人员,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事件等问题,详细、准确、清楚填写值班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四、报案时,一定要问清发案地点、案件类别,报案人姓名、班级及联系方式,十分钟内必须赶到案发现场,做到接警快,控制得住、处理得当、保护好现场。根据案情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五、要保持高度警惕,警具必须随身携带,督促巡逻、执勤、守护人员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巡逻守护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信息畅通,值班电话概不对外,闲杂人员不得在值班室逗留。
七、因病不能坚持值班的应事先报告,以便调整。
会客制度
1、外单位来校联系工作、办理其他业务人员,须持介绍信或有关证明,填写会客单后方准入校。 2、私人来访者,必须在门卫室填写会客单,事毕应给值班人员交回被访者签字的会客单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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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来访人携带的物品,进校时必须在会客单上注明。被访人如托人捎带物品出校,被访人应携带本人证明,在门卫室登记,方准放行。
聘任协勤人员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令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爱本职工作,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随时准备应对可能的突发事件。
4、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处理问题实事求是,不徇私舞弊。 5、立场坚定,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6、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头发无染色,男身高165公分以上、女身高155公分以上。
7、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辖区派出所证明)。 门卫室卫生制度
1、执行各值班期间的卫生交接班制度。 2、每天要清洁地面、擦洗桌、椅和警务器械。 3、每日必须彻底清扫室内外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要及时清理垃圾,且勿乱倒。
5、讲究个人卫生,不留长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注重个人仪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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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制度
1、认真执行门卫管理规定,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保证校内教学生活秩序正常进行。
2、严格门卫制度,对外来人员认真查询,会客者办理登记手续,无关人员拒绝入内,禁止小商小贩进校叫买叫卖。
3、加强车辆管理,外单位机动车辆不得入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校者问清原因,予以登记放行。
4、物品出入须持本部门证明,发现可疑情况暂扣其物品和运输工具,并及时报保卫处;示意骑自行车者出入校门时自觉下车。
5、严格遵守执勤纪律,作风正派,态度和蔼,衣着整齐,执勤不离岗,不随便代班,不看书看报,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迟到不早退,如实填写值班日志。
6、交班手续齐全,在上下班时间或进出人员较多时,应站立执勤(每次站岗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7、保持门卫室及校门周围的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禁止在门卫值班室堆放杂物,禁止在大门墙体上涂写刻画或张贴广告字画,禁止门前停放机动车辆。
8、物资出入大门,须凭出校证明。私有贵重物品凭本人合法证件和相关单位证明,公物应按其类别凭各主管部门出具的“物资出入证”,经警卫人员检查无误,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无有效证明,警卫人员有权扣留物资待补齐手续后放行。
工作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发现携带的出入物品可疑,经查确属偷盗的公私财物者,视情节奖2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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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值班时,机智勇敢,发现事故苗头能及时果断处理,显著成绩者,奖20-50元; 3、值班时,在校内发现小商贩、推销人员进入校园并能及时处理者,奖50元; 4、未值班者遇到治安事件,火情或险情能挺身而出,并能及时汇报者,奖20-50元; 5、协助指证违法犯罪分子并证据确凿或抓获正在作案的违法犯罪分子者,奖50-100元; 6、能团结同志,服从管理,在工作中成绩显著者,奖20元; 二、处罚
1、迟到十分钟者扣10元; 2、执勤不按规定着装者扣10元; 3、不服从管理及分配调动者扣10元; 4、值班时看书、吃零食做私事者扣10元;
5、以假情况欺骗检查人员,对他人情况知情隐瞒者扣10元; 6、下班时未履行交接班手续者扣10元; 7、交接班时未打扫卫生而离去者扣10元;
8、对于外出物品,不检查证明、证件造成影响和损失的扣10元;9规定时间内未锁学生宿舍大门,未对学生进行晚归登记扣10元;0、未按规定开启、关闭学校大门扣10元; 1、旷工三次者扣当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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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勤人员之间谩骂、斗殴扣除双方当月奖金; 3、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索要他人财物者扣当月奖金;
4、值班时间在守护区内失职发生盗窃案件造成严重损失,扣发当月奖金或辞退; 5、发现不稳定事故苗头,没有先期处置、不报告造成后果的扣当月奖金或辞退; 6、徇私舞弊,违法乱纪者扣发当月奖金或辞退(正式工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备注:
(1)考核标准:奖励按月统计兑现; (2)违反劳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辞退; (3)全年内违反处罚规定累计十次,予以辞退; (4)新队员试用期为3个月。 校园警务室工作制度
为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有效遏制涉校案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安全,学校设立校园警务室。 一、搭建工作平台。成立专门工作组织,校长任组长,驻校民警任副组长,总务主任或保卫科长为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成员主要由学校保卫人员组成,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群策群力维护校园安全。
二、健全工作制度。为了确保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落在实处,“校园警卫室”要坚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周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办公室主任主持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进行一次工作通报、一次情况分析和一次深化整改。进一步规范校园的日常防范工作,全面提升校园治安综合防范能力。工作留有痕迹,并通过健全工作制度,密切配合,抓好落实,确保做到“四个必报”,即责任不落实必报、隐患不查清必报,措施不到位必报、隐患不整改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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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工作措施。警务室工作人员要定期研究校园治安的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学校内外存在的各类安保隐患和突发问题,书面向有关领导汇报,积极寻求解决措施。
进入校门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如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本校教职工凭学校统一制作的工作证进入学校,本校学生凭校牌进入学校。 2、门卫室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门卫室对照学生证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通报、登记、引领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必要时,要求外来人员将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放在门卫室,待离校时领走。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须由教师本人到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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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室确认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老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其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教职工车辆进入学校要事先与门卫室打招呼,并按学校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
3、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学校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出入物品查验制度
1、门卫室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门卫室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进行查验,凭学校签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单,查验核实并登记后方可放行。
3、门卫室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警务室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坚守岗位,及时开关校门。
二、对外来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清来由,并填好来校登记表,做到不随意放行,也不与外来人员吵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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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禁车辆在上课时间进入校园,确因办理公务进入者,经许可后方可驶入,并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四、对携带、运载物品出校门人员,要严加盘问,见证明信后方可放行。
五、严禁小商、小贩和捡破烂者进入校园。
六、值班人员在中午、下午放学时间负责检查、维持学生放学路队秩序。
巡逻制度
为认真做好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创建一个安全、安定、文明的教育环境,特制订治安巡逻制度如下:
一、巡逻人员要按时到岗,尽职尽责,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或无故离岗。
二、巡逻人员要在早、午预备铃响前和课外活动时间对校园内外进行巡逻,检查有无违法乱纪现象及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三、巡逻人员要对每天的巡逻情况及时做好记录,以备查找。
四、若遇到特殊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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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全体成员必须参加会议。必要时,可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参加。
(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学校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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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三、消防值班制度
(一)学校要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五)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二)在各室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 (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指示标志。
(四)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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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负责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四)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二)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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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指挥员由学校在场的职务最高者担任; 2、义务消防队: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程序: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 119” 报火警,同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报警应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主逃生能力的人员疏散。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现场指挥员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有关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通,禁止占用疏散火灾工作。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4、通讯联络程序: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5、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6、善后处置程序: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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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五)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六)演练结束,应做好演练情况记录,总结经验,写出演练小结和评价,根据实际修订预案内容。
增城区 县(市、区) 学校 (警务室管理档案) <一>
外 来 人 员 来 访 登 记 簿
学校签章: 学年至 学年度第 学校外来人员来访登记表
备注:证件类型指身份证、驾驶证、士兵证等 值班领导签字:增城区 县(市、区) 学校 (警务室管理档案) <二>
学 生 上 课 期 间 离 校 登 记 簿
学校签章: 学年至 学年度第 学校学生上课期间离校登记表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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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 学期
值班领导签字:
增城区 县(市、区) 学校 (警务室管理档案) <三>
住 校 学 生 外 出 登 记 簿
学校签章: 学校住校学生外出登记表 值班领导签字:
增城区 县(市、区) (警务室管理档案) <四>
校 外 租 房 学 生 登 记 簿
学校签章: 学校校外租房学生登记表 记录人:____年__月__日
增城区 县(市、区) (警务室管理档案)
学年至 学年度第 学校 学年至 学年度第 学校 31 / 33
学期学期
<五>
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登记簿
学校签章: 学年至 学年度第 学期 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登记表
备注:隐患类型指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学校危房安全隐患、学校附属设施安全隐患、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隐患、学校场馆安全隐患、危险化学物品安全隐患、交通安全隐患、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治安安全隐患、其他安全隐患。
值班领导签字:
增城区 县(市、区) 学校 (警务室管理档案) <六>
涉 校 治 安、刑 事 案 件 登 记 簿
学校签章: 学年至 学年度第 学期 学校涉校治安、刑事案件登记表 备
注
:
案
件
性
质
指
治
安
或
刑
事
案
件
。
值班领导签字:
增城区 县(市、区) 学校 (警务室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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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警 用 设 备 运 行 登 记 簿
学校签章: 学年至 学年度第 学期 学校警用设备运行登记表
增城区 县(市、区) (警务室管理档案) <八>
矛 盾 纠 纷 调 解 登 记 簿
学校签章: 学校矛盾纠纷调解登记表
学校 学年至 学年度第 33 / 33
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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