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为“**”牌产品在区域的总经销商。(仅限于在本区域境内销售)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公司对各代理商实行销售、新品推广和市场开发综合考核的方式,三个月内乙方应完成 万元的销售额,并达到80%的终端铺市率(之所辖区域乡镇以上终端零售店铺市率),经甲方考核确认并颁发授权委托书后,乙方正式成为甲方在该区域的独家经销商,若乙方在考察期满未达到本条款所规定的指标数,甲方有权在该地区另行寻求代理商。 3、销售任务:乙方在经销区域内的年销量任务为万元,完不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总经销资格。
4、乙方不得向其他区域市场窜货,一经发现,取消乙方所有累计返利,并由乙方赔付另一区域经销商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取消乙方的总经销资格。 5、乙方可以对公司的营销思路及规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产品价格
以附件《**产品价格表》为准,如因产品原辅材料价格变动等因素造成产品成 本变化,或季节原因确需调整时,应在15日内通知乙方。 三、 产品质量
1、产品质量实行国标或企标。
2、如有质量投诉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处理,经核实,确因甲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赔偿消费者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执法部门的处理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赔偿消费者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执法部门的处理费用。 四、 退换货约定 为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严禁在食品生产中使用回收食品作为生产原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回收退货一律登记销毁。为减少供需双方损失,各代理商务必遵守公司有关退货的规定。必须按照公司指定价格销售,业务员应会同代理商深入市场了解情况,做到计划报货,减少退货。凡接近保质期的产品尽量采用促销手段就地售卖。凡过保质期产品一律不得在市场销售。由于代理商仓贮、运输等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1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可选择退货或调换,往返运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需调换货时,甲方给予调换,而且必须在保质期7个月之内的产品。
3、产品距保质期到期三个月前,因特殊原因,乙方所购甲方产品确需调换的,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调换。
4、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产品变质或包装破损,或者因销售不畅导致产品过期的,由此引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五、运输方式
甲方为乙方代办铁路、公路运输,无论在何地交货,交货时乙方应当场验收,如有 异议应当场提出,交货后产品的丢失,毁损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 订货与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乙方应按甲方指定账户汇款,执行款到付货制度。
2、乙方订货应以传真的方式或凭统一订单提前通知甲方,款到后甲方保证在七日内发货。 七、 保证
1、甲方保证其全国统一的销售政策如数落实到位。
2、乙方市场需要促销活动,应报实际情况由业务主管先申请后执行的原则。 3、乙方保证自身及其分销商按甲方要求进行终端标准化建设和产品陈列,保证甲方促销计划及销售计划的严格执行。
4、乙方保证不销售不合格或保质期以外的产品。 八、 返利政策
年销售额达到万元,返利 %,达到 万元,返利 %,达到万元,返利 %,返利以一个经销商年度单位结算一次。 九、 特别约定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打款订货或者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购 进甲方产品,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年度自定任务分解十一、合同附则
1、乙方未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他人。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4、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有效期自201 年 月 日至201年 月 日止,为期一年。 7、本合同凡有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法规为准。 8、产品价格及联系方式在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乳业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地址:*********工业园 电话:传真:乙方地址: 邮编: 电话: 开户行: 账号:邮编: 账号: 账号:
户名: 201 年 月 日
注:乙方需随本合同附身份证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篇二:牛奶购销合同 牛奶购销合同
收购方(甲方)销售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购销时间与数量 1、购销时间为年
2、甲方负责收购乙方生产的合格生鲜牛奶,收购量斤/天。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变化,每天允许 %的浮动。 第二条 计价标准
以优质优价为原则,生鲜牛奶价格由基础价和附加价两部分组成。
1、基础价格:以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观指标和细菌指标(1级)为基础,且不含
抗生素,生鲜牛奶 元/斤(以省原料奶价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价为准)。 2、附加价格
淡旺季基础价格调整: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生鲜牛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生鲜牛奶收购标准,包括:《生鲜牛乳收购标准》gb 6914—86、《鲜乳卫生标准》gb 19301—2003、《无公害食品生鲜牛乳》 ny5045—2001。 2、禁止交售下列生鲜牛奶:
(1)未取得健康证明和未经检疫奶牛生产的奶; (2)产犊7日内的初乳(生产牛初乳产品除外);
(3)有抗生素类药物残留的奶;(4)患乳房炎、结核病、布鲁氏杆菌病及其它传染病的奶牛产的奶;
(5)掺杂使假、变质、有异味和被污染的奶; (6)其它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奶。 第四条 结算方式 1、甲方应支付乙方 2、付款方式为现金。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当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当事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方可调整购销计划。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篇三:牛奶供货合同 梓潼中学学生饮用牛奶供货合同 甲方:四川省梓潼中学校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关于学校学生饮用奶的通知精神和管理办法,按照“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双方特签订以下学生饮用奶专供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并提供相关证件及每批产品检验报告。
二、甲方订购的酸奶为伊利(蒙牛)牌优酸乳,每箱24盒,价格为元/箱(含送货运费)。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0元。若合同履行期间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出具退还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乙方在货源方面保证甲方需求,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向甲方供应货的具体数量,由甲方根据需求具体情况,安排和决定。
四、乙方提供6个月保质期的产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一个月;45天保质期内的产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一个星期。
五、乙方对学生奶产品中破漏、坏包无条件更换。若因产品质量原因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可终止合同。 六、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乙方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七、合同签订,双方共同遵守,因违反合同造成经济损失时,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八、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国家政策变动等造成的不履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日日期: 年 月日 xx学生饮用牛奶供货合同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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