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政策问答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保障基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2、哪些单位和职工属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和对象?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和对象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员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什么?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交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4、住房公积金的特点是什么?
(1)普遍性。城镇所有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专用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4)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5)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5、为什么说住房公积金缴存具有强制性?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各类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该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单位不建立住房公积金或不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公积金中心可以对其行政处罚;如果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如何理解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性质?
保障性是住房公积金的主要性质之一。住房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为满足这种基本需求,每个职工都应备有一笔最低数额的资金,作为住房消费的专项支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专项用于职工购建住房,为职工提供了住房消费的最低资金保障;二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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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以有效地聚集住房建设资金,加快住房建设,提高住房供应水平,满足职工对住房的需求;三是通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以向职工个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职工购建住房资金不足的问题。
7、如何理解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质?
互助性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性质之一。在原有的福利住房体制下,职工的住房分配是不均匀的,由于公有住房的租金很低,已分到住房的职工住房支出很低,没有分到住房的职工并没有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因此,现已分到住房的职工也应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建设的周转资金,帮助无房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从而具有一定的互助性。
8、如何理解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性质?
义务性市住房公积金的主要性质之一。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行,所有单位和职工都必须按时足额缴存,只有这种强制性规定才能有效保证住房公积金的筹集。这是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属性,也是住房公积金与银行储蓄存款的重要区别。储蓄存款的存储与提取完全由个人自由支配,不受国家政策约束,住房公积金则必须按时足额缴存,提取和使用还需具备一定的条件。
9、为什么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筹集了一大笔长期的、稳定的政策性住房资金,提高了职工的住房保障能力,促进了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的建立。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改革住房分配制度,把住房实物分配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住房公积金不但有筹资的功能,更重要的是他有着转换住房分配机制的作用。住房公积金由职工缴存和单位缴存两部分构成,其中单位缴存体现了货币工资分配的因素;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消费领域,逐步切断职工和单位之间的住房纽带关系,达到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积累和贷款解决自己住房问题的目的。这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践赋予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职能。
(三)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强制缴存、定向使用的个人住房储金,通过个人缴存、单位资助、长期存储的方式,建立了职工自我保障机制,增强了职工解决自住住房的能力;同时也调整了职工消费结构,确保了职工住房消费支出,有利于扩大住房消费,增加住房有效需求。
10、单位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哪些好处?
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使单位不再建房、买房、分房,从而解脱了实物分配不公平、不合理而产生的矛盾和弊端,让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到市场自主购买住房。
住房公积金相对于职工个人而言具有六大好处:一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二是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政府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所产生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三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建自住住房自有资金不足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四是职工购建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五是当年存入专户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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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六是职工离退休时,可一次性全部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这相当于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储金。
11、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企业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的企业应当承担的义务,也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我市劳动保障部门也已将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
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企业有以下好处:
(1)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守法诚信的表现,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2)企业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从成本中列支、免予征收所得税;
(3)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体现企业规范化经营的状况。企业上市、与境外企业签定合同订单等核查企业是否依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4)可以为企业员工解决住房问题,留住人才,提高企业凝聚力,推动企业稳步发展。 12、住房公积金与社保资金有什么共性特点?
(1)资金的属性相同。同属于社会保障的资金范畴。社保资金主要提供职工的养老、医疗、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而住房公积金主要向职工提供住房方面的社会保障,以及利用增值收益向城镇最低收入群体提供最基本的住房保障。
(2)征缴依据相同。这两项资金都由国务院颁布条例明确相关的管理要求,征缴依据一致(《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且都具备强制性和义务性。
(3)征缴的对象和缴存基数相同。都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交,计缴基数也均按上年度的职工工资作为计算依据。
1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违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什么处罚措施?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4、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颁布实施(国务院令第262号);2002年3月24日修订实施(国务院令第350号)。
15、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原则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实行属地化管理。铜川市辖区内市属和和各区县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企业、中省属企业和驻铜单位,均在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全市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区县、行业不设立管理中心。
16、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在设区城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17、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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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性质是什么?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19、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是: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0、什么是受委托银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简称受委托银行。
21、受委托银行具体办理哪些业务?
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22、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专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受委托银行设立的记载和反映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结息等资金情况的专用账户。
2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接受财政监督?
(一)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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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2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履行哪些义务? (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变更、注销登记; (2)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封存; (3)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5、职工和单位有哪些权利?
(1)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2)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之内给与书面答复。
(3)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26、《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挪用住房公积金的有什么规定?
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27、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
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是指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的活动。行政执法的对象是存在住房公积金违规、违法行为的单位和职工。凡下列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均为行政执法的对象:(1)新设立的单位在审理之日起30日内未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未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设立手续的;(2)单位录用新职工,在录用之日起30日内未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自录用之日起20日内未到受委托银行为新职工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3)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4)以欺骗手段违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5)其他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
28、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行政执法上履行哪些职责?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执法工作,执行以下职责:(1)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检查;(2)对住房公积金缴存、适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3)根据当事人申请和有关规定,对拟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组织听证;(4)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5)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在执法检查中,当事人应当按照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财务报表、单位人员统计表、工资发放清单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9、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的违法行为有哪些处理规定?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由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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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一)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缴存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责令其限期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逾期拒不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0、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有哪些处理规定?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职工违反本办法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追回所提金额。
职工采购欺骗手段,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追回被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32、什么是在职职工?
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包括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及产假(6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33、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缴存?
单位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包括补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的行为。
34、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新设立单位或新录用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集单位或职工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基本信息,办理登记手续的行为。
35、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单位办理缴存登记时设定的,用于识别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唯一编码。可采用组织机构代码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识别码。
36、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缴存职工出具的记载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计息及结余等资金情况的有效凭证。
37、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用于计算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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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应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内容为准。一般而言,职工工资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8、如何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为参加工作第二个月当月工资,新调入职工为调入单位发放的当月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计算。缴存基数不应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低于上年度全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职工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9、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经法定程序审批确定的用于计算月缴存额的比例。 40、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41、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从2013年10月1日起,我市执行省政府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补贴12%,个人缴存12%。同一单位只能确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确定后,在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
42、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怎样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月基本工资加津贴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之和。
43、铜川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分别是多少?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计算。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铜川市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8722元,最低月平均工资为955元。经测算,我市职工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为2324元,下限为228元。
44、新设立的单位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并按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
45、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46、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应填写和提供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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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登记表》
(3)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定代表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7、什么是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
单位名称、注册地址、单位类型、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事项发生变更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原缴存登记信息进行变更的行为。
48、办理单位变更登记时,单位提供哪些资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资料:如单位名称、地址变更的,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变更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9、办理缴存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时,单位或缴存职工应提供哪些资料? (1)《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2)缴存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办理缴存职工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登记的,应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等;
(4)因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造成的信息记载错误而需办理变更登记的,应提供缴存职工所在单位的证明。
50、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该单位缴存登记信息进行注销的行为。
51、办理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时,单位提供哪些资料?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单位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有关证明资料及复印件。 5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办理缴存登记? (一)对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1、单位提供的申请资料齐全,表册填写完整、正确,印章齐全、清晰; 2、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符合规定,月缴存额计算正确; 3、相关表册、数据勾稽关系正确。
(二)录入单位和职工的缴存登记信息,为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号,为职工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产生个人缴存账号。
(三)生成并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册》,由单位经办人核实并签字确认。 5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办理单位或缴存职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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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核单位或缴存职工提供的资料 1、提供的资料齐全;
2、表册填写完整、正确,印章齐全、清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和《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中填写的变更前登记内容应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记载的原始信息一致,变更后内容应与单位或缴存职工提供的申请变更登记资料内容一致。
(二)对单位或缴存职工原始缴存登记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5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办理注销登记? (一)审核单位提供的资料 1、提供资料齐全;
2、表册填写完整、正确,印章齐全、清晰;《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填写的相关内容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记载的信息一致。
(二)为单位办理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55、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汇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总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单位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可按月汇缴或按季预缴,但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也不得跨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汇缴。
56、单位如何汇缴住房公积金?
(一)单位每月持转账支票或现金解款单、《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等资料(单位有人员新增、启封或封存等引起当月缴存职工变动和缴存金额变动的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柜面办理汇缴审核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填写完整、正确,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记载的相应信息一致;汇缴金额准确,并与结算票据金额一致;结算票据填写正确,印鉴齐全、清晰。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受委托银行的资金进账凭证登记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 57、单位发生哪些情形,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 (一)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 (二)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
(三)其他应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58、单位如何补缴住房公积金?
(一)单位持转账支票或现金解款单、《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等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柜面办理汇缴审核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1、《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填写完整、正确,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记载的相应信息一致;补缴金额准确,并与结算票据金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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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算票据填写正确,印鉴齐全、清晰。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受委托银行的资金进账凭证登记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 59、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是否可以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经济效益不好也应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可以申请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达到缓缴或降低比例缴存条件的单位可以在每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到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核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同意后可以缓缴或降低比例缴存。
缴存比例降低后最低不得低于单位5%、个人5%。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每次不超过一年,期满后应恢复正常缴存比例缴存或补缴。
60、《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是怎样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61、单位申请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1)单位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
(2)单位持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文件和缓缴(降低比例)申请书、《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比例)申请表》、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和经营状况说明书向中心归集管理部门提出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4)中心接到书面通知后,转发至申请单位并执行。
6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单位申请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有什么要求?
单位缴存比例降低后最低不得低于单位5%、个人5%。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每次不超过一年,期满后应恢复正常缴存比例缴存或补缴。
6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调整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是怎样规定的?
(1)单位应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实际情况,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有单位在每年的6月份如实申报,月缴存基数在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当年的7月至次年6月底)一般应保持不变;
(2)月缴存基数的上下限不得超过市公积金中心公布的当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下限标准;
(3)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当月工资;
(4)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如遇全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其调整后的月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基数调整申报时的月平均工资;
(5)封存单位及封存职工不进行技术调整,待办理启封、补缴后再进行基数调整。 (6)单位在进行基数调整申报时,对逾期未缴或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应作一次性补缴。 70、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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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缴存职工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但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该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由正常缴存状态转为暂停缴存状态的管理行为。
71、暂时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有哪种情形? (一)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解除人事关系的;
(二)缴存职工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工资的。 72、如何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
(一)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并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为缴存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73、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如何确定?
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74、每年结息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为缴存职工计结利息?
自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账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的利率为缴存职工计息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并自结息日起自动转存。遇利率调整时,不分段计息。
75、单位和职工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查询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
职工凭本人身份证申请查询自己或所在单位公积金缴存情况,未经同意不得查询他人公积金情况。
1、柜台查询:职工可持身份证到市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或管理部查询;
2、电话查询:职工可通过拨打客服电话或市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咨询电话查询; 3、网站查询:职工可登陆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4、查询卡查询:职工可通过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在银行所属ATM机上查询。
业务咨询电话:
市公积金中心:新区华原东道什字 咨询电话:3182915(支取)3182904(个贷) 耀州管理部:耀州区北大街199号 咨询电话:8198085
印台管理部:印台区南关惠民佳苑8号楼 咨询电话:4181699 王益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宜君管理部:宜君县宜阳北街景园小区广场 咨询电话:8172985 煤业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tczfgjj.com 76、单位与住房公积金中心怎样核对职工公积金明细账?
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应建立单位职工公积金明细账,可到中心或管理部查询或打印单位近两年的职工或单位的明细账信息。每月20日之后可打印职工对账单; 每年6月30日结息后可打印单位利息单。
77、铜川是哪一年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铜川市于1998年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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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如何设置的?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西设有办公室、资金归集科、信贷管理科、会计核算科等4个科室。
79、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各县区管理部的地址和咨询电话是什么?
市公积金中心:新区华原东道什字 咨询电话:3182915(支取)3182904(个贷) 耀州管理部:耀州区北大街199号 咨询电话:8198085
印台管理部:印台区南关惠民佳苑8号楼 咨询电话:4181699 王益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宜君管理部:宜君县宜阳北街景园小区广场 咨询电话:8172985 煤业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80、停薪留职人员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是指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停薪留职人员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81、内部退养人员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
国有企业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是企业处理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形式,属于企业行为。内部退养职工,在未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前,住房公积金问题由其劳动关系所在企业在确定离岗退养期间生活费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考虑;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后,按退休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82、职工遇到哪些问题可以信访投诉?
职工遇到以下问题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1)单位未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未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2)单位未按规定给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3)单位违规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挪作他用的;(4)未经职工同意,单位擅自提取、使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或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具虚假证明的;(5)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服务态度差,不提供对账、查询等服务的;(6)公积金中心及其下设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推诿扯皮、刁难单位及群众,未按规定时限正常办结业务;对职工提出的政策、业务咨询态度消极、敷衍了事的;(7)其他信访事项。
83、住房公积金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如何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住房公积金,如果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则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
84、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上查不到我的住房公积金是什么原因?
如果在我中心网站查不到个人住房公积金,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市公积金中心或县区管理部核对个人信息,如公积金系统中个人信息有误的需单位出具《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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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变更登记表》及缴存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缴存职工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应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等;因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造成的信息记载错误而需办理变更登记的,应提供缴存职工所在单位的证明。
85、铜川可以接受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铜川市暂时不接受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和对象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员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86、为什么查询住房公积金时我的账户几个月查到的金额没有变化?
我市缴存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可按月、按季缴纳,我中心根据单位提供的银行进账单及职工汇缴清册将公积金记入职工个人明细账户中。
转移相关政策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转移?
住房公积金转移是指职工因各种原因变动工作单位且调入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时,将其原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转入新调入单位并继续缴存公积金,该职工在原单位账户下的个人账户随之取消。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同城转移指同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发生的不同单位之间的转移行为;异地转移指不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发生的转移行为。
2、有哪些情形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异地转移手续?
缴存职工调入本市、调离本市或与本市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人事关系,并已在外市落实新的工作单位的,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异地转移。
3、我市职工工作调离本市怎样转移住房公积金?
我市职工调出本市的,原单位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后,其公积金由调出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到市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或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职工持转入地管理中心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函(需载明转入单位名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职工姓名、身份证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接收管理中心银行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第二联加盖调出单位财务印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调令复印件一份或调出单位开具的工作调动证明到单位公积金缴存点办理转移手续。我中心对职工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将转移资金转账或汇至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4、有哪些情形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同城转移手续? (一)缴存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单位的; (二)单位合并、分立的;
(三)缴存职工所在单位撤销、解散或破产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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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管理的缴存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五)其他需要办理转移的。 5、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
(一)转出单位经办人或缴存职工本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第二联加盖调出单位财务印鉴)、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调令复印件一份或调出单位开具的工作调动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资料,为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后,由单位或个人签字确认后领取回执,“单位记账联”分别交给转出和转入单位。
6、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本市有什么规定?
职工调离本市或与本市用人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并已在外市落实新的工作单位的,可以申请转移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转移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未、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主借款人或给他人作公积金担保的,不能办理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本市手续。
7、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外地转回铜川的单位需怎样办理?
职工工作由外地调入本市的,可申请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公积金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函》,再到转出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销户手续,由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将职工账户内的本息总额转账或汇至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职工持账户销户或银行转账相关票据证明到我中心核实资金到账情况后,我中心将转入的资金记入职工在我市的个人公积金账户。
8、职工原单位已经注销,无法取得预留印鉴,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职工原单位已经注销,无法取得预留印鉴,职工可以向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部门申请,经调查核实该单位现状及公积金缴存职工情况,若情况属实,职工可持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到中心办理转移业务。
9、外地务工人员回乡,如果没有新单位接收能把住房公积金转回铜川吗?
外地务工人员回乡可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回铜川,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公积金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函》,再到转出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销户手续,由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将职工账户内的本息总额转账或汇至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职工持账户销户或银行转账相关票据证明到我中心核实资金到账情况后,我中心将转入的资金记入我市的转移托管户,待由单位接收后,再将托管资金记入职工在我市新单位的个人公积金账户。
提取政策相关
1、个人住房公积金可以随时提取吗?
不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5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所在单位及职工按规定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专项用于职工的住房消费,只有符合规定的条件才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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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房可以提取其他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吗?
根据《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同一户口内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但须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3、偿还住房贷款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吗?
根据《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同一户口内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因此偿还住房贷款不能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4、本人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能否委托他人办理? 可以委托办理,代办人需出具身份证。
5、职工原单位已经注销,无法取得预留印鉴,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职工原单位已经注销,无法取得预留印鉴,职工可以向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部门申请,经调查核实该单位现状及公积金缴存职工情况,若情况属实,职工可持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到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为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时结算利息? 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时,对当年缴存的和上年结转的存储余额,分别按提取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和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结利息。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
7、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提取?
缴存职工在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条件下,部分或销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住房公积金提取,按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处理方式可分为销户提取和部分提取。
8、什么是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销户提取是指缴存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计结当期利息,并注销其明细账户的行为。
9、有哪些情形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销户提取?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境定居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一年内未就业的;
(五)缴存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缴存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10、什么是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
部分提取是指缴存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部分存储余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计结当期利息并继续保留其明细账户的行为。
11、有哪些情形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部分提取?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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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以上的。 12、什么叫自住住房?
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13、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怎样的程序办理?
(一)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电话12329、登陆我市公积金中心网站或致电中心各办理机构进行咨询。
(二)缴存职工或委托代办人持规定的证明资料及经单位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场受理提取业务,对不符合提取条件的资料予以退回,并告知不予提取原因。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准予提取的审核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办理提取业务并打印支取凭证,由单位或个人签字确认后领取回执,“单位记账联”交给单位。
(五)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准予提取的,在7个工作日内将提取额以转账方式划转至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
1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审核缴存职工或委托代办人携带的提取证明资料? (一) 审核、鉴别资料完整、有效。审核、鉴别购房合同、房屋权属证明、房屋租凭证等证明资料,可通过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信息专网核对;
(二) 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件与本人相符,且有关信息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记载信息一致;委托代办的,代办人身份证与本人相符,且与《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信息相符。审核、鉴别身份证件可通过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核对;
(三)《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填写完整、准确,鉴章齐全、清晰。 15、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上有什么规定?
(1)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户口迁出本市及非本市户口职工调离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或者出境定居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账户封存后可在提取日随时提取。
(2)职工在职期间被辞退、自动辞职,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账户封存一年后提取。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房租占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的,应在行为发生后一年内办理,逾期不予收理。
(4)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连续正常还贷一年以上的,每年限办理一次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
16、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上有什么规定?
部分提取时,应提取上年结转部分(每年6月30日结转),提取金额至千位以上余额,并参照以下核定: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提取额度不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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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自住住房费用。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连续正常还贷一年以上的,当年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总额。
(3)中低收入家庭职工房租占家庭收入比例15%以上的,可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房租、物业管理费标准不高于当地平均标准),当年提取额不超过当年实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的总额。
17、从单位辞职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在职期间被辞退、自动辞职的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待落实新的就业单位后转至新单位后继续缴存。如一年后仍未就业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8、房屋装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装修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9、房屋大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一般情况下,房屋大修是指房屋本体承重结构受破坏才需要大修。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所修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经规划或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大修许可文件(批准时间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需大修的鉴定报告、大修住房工程预算、施工合同及相关费用发票。
20、职工骗提住房公积金会受到什么处罚?
(1)职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提取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办理并暂停其1年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
(2)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退回资金并暂停其3年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拒不退回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对于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经公积金中心或有关部门查处的,将被作为失信信息录入到信用信息系统中。
2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规定?
销户提取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未封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主借款人或给他人作住房公积金担保的,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22、通过银行商业性个人贷款购买商品房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过个人贷款购买住房,不论是公积金贷款,还是银行商业性贷款,贷款人夫妻双方均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目前规定贷款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信用良好,申请提取公积金时贷款未逾期,借款人每年限办理提取公积金一次,当年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贷款余额,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贷款总额。
23、买房没有合同能否先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购建住房属于允许提取范围,提取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购商品房的要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首付房款收据。上述证明必须是发生了购房行为,也就是说,必须付过房款才能取得,所以,没交房款之前,不提供购房合同,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同理,偿还购房贷款提取公积金的,必须先按期足额还款,取得最近一年还款证明,才能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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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否则,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
2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填写《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转入账号(其中: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或自筹资金付清了购房款的,填写本人存折账号;未付清购房款的,填写开发商账号)等内容,提取金额不填写,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
(3)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提供不少于30%首付款凭证,付款凭证金额需与合同中载明的付款金额相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
(4)需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结婚证或户口本(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及配偶所在单位加盖单位财务预留印鉴的《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提取业务办理时间:每月10—20日;办理地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点。 业务咨询电话:
市公积金中心:新区华原东道什字 咨询电话:3182915(支取)3182904(个贷) 耀州管理部:耀州区北大街199号 咨询电话:8198085
印台管理部:印台区南关惠民佳苑8号楼 咨询电话:4181699 王益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宜君管理部:宜君县宜阳北街景园小区广场 咨询电话:8172985 煤业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tczfgjj.com 25、购买公有住房
因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转入账号(其中: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或自筹资金付清了购房款的,填写本人存折账号;未付清购房款的,填写开发商账号)等内容,提取金额不填写,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
(3)房管部门出具的成本价购房花名册及批复或购房合同;提供有效付款凭证,付款凭证金额需与合同中载明的付款金额相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
(4)需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结婚证或户口本(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及配偶所在单位加盖单位财务预留印鉴的《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提取业务办理时间:每月10—20日;办理地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点。 业务咨询电话:
市公积金中心:新区华原东道什字 咨询电话:3182915(支取)3182904(个贷) 耀州管理部:耀州区北大街199号 咨询电话:8198085
印台管理部:印台区南关惠民佳苑8号楼 咨询电话:418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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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益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宜君管理部:宜君县宜阳北街景园小区广场 咨询电话:8172985 煤业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tczfgjj.com 26、购买拆迁安置房
因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转入账号(其中: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或自筹资金付清了购房款的,填写本人存折账号;未付清购房款的,填写开发商账号)等内容,提取金额不填写,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
(3)原产权证明材料;拆迁产权交换补偿协议;有效付款凭证,付款凭证金额需与合同中载明的付款金额相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
(4)需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结婚证或户口本(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及配偶所在单位加盖单位财务预留印鉴的《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提取业务办理时间:每月10—20日;办理地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点。 业务咨询电话:
市公积金中心:新区华原东道什字 咨询电话:3182915(支取)3182904(个贷) 耀州管理部:耀州区北大街199号 咨询电话:8198085
印台管理部:印台区南关惠民佳苑8号楼 咨询电话:4181699 王益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宜君管理部:宜君县宜阳北街景园小区广场 咨询电话:8172985 煤业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tczfgjj.com 27、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购买私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转入账号(本人存折账号)等内容,提取金额不填写,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
(3)经房屋产权监理处认定的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产交易契税发票;所购买已过户到借款人名下的房产证。
(4)需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结婚证或户口本(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及配偶所在单位加盖单位财务预留印鉴的《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提取业务办理时间:每月10—20日;办理地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点。 业务咨询电话:
市公积金中心:新区华原东道什字 咨询电话:3182915(支取)3182904(个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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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州管理部:耀州区北大街199号 咨询电话:8198085
印台管理部:印台区南关惠民佳苑8号楼 咨询电话:4181699 王益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宜君管理部:宜君县宜阳北街景园小区广场 咨询电话:8172985 煤业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tczfgjj.com 28、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转入账号(本人存折账号)等内容,提取金额不填写,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
(3)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工程预算、施工合同(大修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质量鉴定证明和产权证);相关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
(4)需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结婚证或户口本(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及配偶所在单位加盖单位财务预留印鉴的《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提取业务办理时间:每月10—20日;办理地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点。 业务咨询电话:
市公积金中心:新区华原东道什字 咨询电话:3182915(支取)3182904(个贷) 耀州管理部:耀州区北大街199号 咨询电话:8198085
印台管理部:印台区南关惠民佳苑8号楼 咨询电话:4181699 王益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宜君管理部:宜君县宜阳北街景园小区广场 咨询电话:8172985 煤业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tczfgjj.com 29、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
(1)领取《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内容不填写,第二联左下角需加盖单位财务预留印鉴。
(2)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
(3)偿还贷款凭证(未还清贷款的,提供银行出具的最近连续一年还款记录或还款存折;已还清贷款的,提供结清还款凭证)、商业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
(4)需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结婚证或户口本(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及配偶所在单位加盖单位财务预留印鉴的《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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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申请书》。
提取业务办理时间:每月10—20日;办理地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点。 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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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台管理部:印台区南关惠民佳苑8号楼 咨询电话:4181699 王益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宜君管理部:宜君县宜阳北街景园小区广场 咨询电话:8172985 煤业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tczfgjj.com 30、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并需支付房租
因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并需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 (1)领取《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内容不填写,第二联左下角需加盖单位财务预留印鉴。
(2)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
(3)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的发票;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房管局出具的无房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
(4)需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结婚证或户口本(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及配偶所在单位加盖单位财务预留印鉴的《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提取业务办理时间:每月10—20日;办理地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点。 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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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台管理部:印台区南关惠民佳苑8号楼 咨询电话:4181699 王益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宜君管理部:宜君县宜阳北街景园小区广场 咨询电话:8172985 煤业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tczfgjj.com 31、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
(1)领取《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内容不填写,第二联左下角需加盖单位财务预留印鉴。
(2)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离(退)休证或离(退)休批复(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
(3)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代办人提供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和委托人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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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业务办理时间:每月10—20日;办理地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点。 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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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台管理部:印台区南关惠民佳苑8号楼 咨询电话:4181699 王益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宜君管理部:宜君县宜阳北街景园小区广场 咨询电话:8172985 煤业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tczfgjj.com 32、出国(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出国(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
(1)领取《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内容不填写,第二联左下角需加盖单位财务预留印鉴。
(2)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户口注销证明、提供出国定居手续、护照签证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
(3)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代办人提供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和委托人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提取业务办理时间:每月10—20日;办理地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点。 业务咨询电话:
市公积金中心:新区华原东道什字 咨询电话:3182915(支取)3182904(个贷) 耀州管理部:耀州区北大街199号 咨询电话:8198085
印台管理部:印台区南关惠民佳苑8号楼 咨询电话:4181699 王益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宜君管理部:宜君县宜阳北街景园小区广场 咨询电话:8172985 煤业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tczfgjj.com 3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 (1)领取《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内容不填写,第二联左下角需加盖单位财务预留印鉴。
(2)本人身份证、银行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残疾等级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
(3)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代办人提供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和委托人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提取业务办理时间:每月10—20日;办理地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点。 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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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职期间被辞退、自动辞职,未重新就业满一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 (1)领取《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内容不填写,第二联左下角需加盖单位财务预留印鉴。
(2)本人身份证、银行卡、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审批书或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
(3)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代办人提供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和委托人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提取业务办理时间:每月10—20日;办理地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点。 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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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台管理部:印台区南关惠民佳苑8号楼 咨询电话:4181699 王益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宜君管理部:宜君县宜阳北街景园小区广场 咨询电话:8172985 煤业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tczfgjj.com 35、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内容不填写,第二联左下角需加盖单位财务预留印鉴。
(2)本人身份证、合法的职工死亡证明、死亡职工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遗赠抚养)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身份证、银行卡(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1份)。 提取业务办理时间:每月10—20日;办理地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点。 业务咨询电话:
市公积金中心:新区华原东道什字 咨询电话:3182915(支取)3182904(个贷) 耀州管理部:耀州区北大街199号 咨询电话:8198085
印台管理部:印台区南关惠民佳苑8号楼 咨询电话:4181699 王益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宜君管理部:宜君县宜阳北街景园小区广场 咨询电话:8172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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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政策相关
1、什么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职工购买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公有住房、二手房等。
2、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哪些基本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贷款政策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制定,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申请贷款前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一次性补缴住房公积金满一年;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有住房,偿还原有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所在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但单位已经按照规定制定补缴计划,并按照计划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仅限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偿还原有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具有房管、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
(4)申请现房、二手房贷款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发票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5)购买首套自住现房、期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首付款比例达到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6)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面审面签制度,借款人保证个人住房借款面谈记录内容准确、真实。借款人和配偶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或委托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无不良信用记录或未清偿大额债务(合计月还款额低于家庭月收入一半的)。
(7)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8)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如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3、如何核定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所购建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实际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延长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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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如何确定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至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借款合同订立之日起到贷款还清期间,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档次执行新利率标准,并调整贷款月还款额。
5、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自2012年7月6日执行)1—5年期年利率4.0%,6—30年期年利率4.5%
6、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几种?
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主要有房屋产权抵押担保、保证人担保、公积金余额担保和有价证券质押担保等。以期房作抵押的,所购房屋应为在中心备案的楼盘。所购建住房因其他原因不能抵押的,借款人可提供其他自有房产进行抵押。借款人没有其他房产的,可用第三人的房产进行抵押,但必须有第三人房产所有人签定的书面材料证明。借款人以自有或他人现有房产作抵押的,贷款额不得超过房产评估机制的70%。评估期超过一年的,需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重新评估。借款人不能提供房产抵押的,经公积金中心同意,可使用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它担保方式。
7、购买期房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办完后贷款发放到个人账户还是开发商账户? 所贷款项发放至开发商的账户。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专项贷款,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专款专用,且还款过程中开发商要为贷款作阶段性担保,因此需把所贷款项发放至所购房开发商的账户。
8、目前我市对贷款额度是怎样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贷款额度在不超过最高限额的前提下,参照以下核定:
(一)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价值及抵押房产评估值的的70%(套房面积不超过90m2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80%);购买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大于所购房价的50%;
(二)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不超过被装修房产评估值的70%,且不得超过装修费用;
(三)偿还原有银行住房借款的,贷款额度不得大于原银行借款剩余额的结清证明额度。 9、目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几种方法?
(1)借款人借款期限为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借款人借款期限为一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3)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后,可一次性提前结清或部分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10、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哪些程序?
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是:贷前咨询—贷款申请—贷款受理、审批—银行受理—办理担保—贷款发放—按期还款—结清贷款。
①贷前咨询。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电话12329、登陆我市公积金中心网站或致电中心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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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进行贷前咨询。
②贷款申请。借款人备齐相关借款材料到市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办理贷款申请。 ③贷款受理、审批。市公积金中心及管理部受理、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合同并进行审批。
④银行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受理并办理相关手续。 ⑤办理担保。借款人持相关资料办理中心审定的借款担保手续。 ⑥贷款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按要求发放贷款。
⑦按期还款。借款人于每月约定日期前将不低于借款合同约定的月还款额存至贷款指定委托代扣账户,贷款委托银行扣款。
⑧结清贷款。由受托银行出具结清证明,借款人办理贷款担保撤销手续。 11、什么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指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职工,在提前还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撤消贷款抵押物登记的前提下,可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享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优惠政策。
12、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凡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已办理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已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个人住房贷款规定,且正常归还贷款一年以上,无连续逾期2期以上的还贷记录;
(四)申请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须为原商业性贷款的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 (五)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和配偶未办理或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13、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低多少?
公积金贷款1—5年利率为4.00%,商业银行贷款1年利率为6.00%,2—3年利率为6.15%,4—5年利率为6.40%;6—30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50%,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为6.55%。以20万20年为例,以等额本息法计算,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1265.4元,商业银行贷款月均还款1497.2元,月还款差为231.8元,20年利息差为55620万元。
14、我今年55周岁,男性,还没有办理退休手续,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长可贷多少年?
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的最长年限为30年,但年龄+还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5年,您的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
15、贷款期限在退休后还可以加5年,为什么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不能贷款,这矛盾吗?
不矛盾,退休年龄+5年指的是还款年限,也就是说退休后继续偿还贷款的时间不能超过5年,而不是指退休后5年内还可以贷款,延长还款年限是为了缓解借款人还款压力。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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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其所在单位就会停止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您不再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也就不再享有获得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的权利。
16、“五证”指的哪五证?
立项报告批复文件、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峻工验收报告。如果有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可替代五证。
17、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人有什么条件?
职工担保之前需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且一年内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铜川市住房公积金可二次担保,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连续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从未发生逾期的,借款人可为他人做公积金担保,其担保人可为他人做第二次担保。
18、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的足额缴存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市职工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为228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得低于最低限额。
19、王益区、耀州区、印台区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如住房公积金低于228元能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吗?
根据《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市职工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为228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得低于最低限额。耀州区、王益区、印台区职工工资中的津补贴部分暂时未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只按照基本工资计提,其中个人5%、单位20%,月缴存额未达到最低额228元的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20、住房公积金担保人都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1)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只需要用个人住房公积金承担担保责任,与个人及家庭的工资、存款、住房无任何关系。
(2)担保人在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内,无论任何理由均不得支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正常按期还款一年后,担保人经审查符合支取条件时可支取住房公积金,担保责任继续有效。
(4)若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我中心有权直接从担保人公积金账户扣款用于偿还借款人欠款,直至借款人借款本息清偿完为止。届时只做电话通知,不再征求担保人的意见。
21、已作过一次住房公积金担保,还能再给他人作第二次担保吗?
住房公积金可二次担保,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从未发生逾期的,借款人可为他人做公积金担保,其担保人可为他人做第二次担保。
2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收费吗?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房产部门会收取相关费用。 23、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下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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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因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表明缴存住房公积金已中断,不符合“申请前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条件。如果恢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达到规定时间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4、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现房抵押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
1、借款人到借款申请办理机构领取签定好的借款合同(根据办理机构电话通知前来领取)。
2、借款人、抵押房产产权所有人夫妇双方持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评估报告原件到产权监理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市产权处监理处出具《铜川市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
4、借款人持《铜川市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到借款委托办理银行盖章。 5、盖章后的《铜川市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送回市产权监理处服务大厅。 6、市产权监理处出具抵押房产他项权利证书。
7、将他项权利证书交借款委托办理银行或借款申请办理机构。 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市产权监理处:新区袁家村向里 咨询电话:3195304 3195305 建设银行:新区长虹路阳光大厦建行二楼个贷中心 咨询电话:3286002 中国银行:王益区红旗街中行机关二楼个贷科 咨询电话:2151261 农业银行:新区金谟西路农行新区支行后楼二楼客户部 咨询电话:3189059 25、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现房撤押办理程序
1、 借款人结清住房贷款后,本人持身份证到借款委托办理银行个贷中心领取抵押房产他项权利证书。
2、借款人持抵押房产他项权利证书到市产权监理处办理抵押房产撤押手续。 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市产权监理处:新区袁家村向里 咨询电话:3195304 3195305 建设银行:新区长虹路阳光大厦建行二楼个贷中心 咨询电话:3286002 中国银行:王益区红旗街中行机关二楼个贷科 咨询电话:2151261 农业银行:新区金谟西路农行新区支行后楼二楼客户部 咨询电话:3189059 26、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期房抵押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
1、借款人到借款申请办理机构领取签定好的借款合同(根据办理机构电话通知前来领取)。
2、借款人夫妇双方持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交款收据及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约定书原件到产权监理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市产权处监理处出具《铜川市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
4、借款人持《铜川市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到借款委托办理银行盖章。 5、盖章后的《铜川市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送回市产权监理处服务大厅。 6、市产权监理处出具抵押房产他项权利证书。
7、将他项权利证书交借款委托办理银行或借款申请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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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市产权监理处:新区袁家村向里 咨询电话:3195304 3195305 建设银行:新区长虹路阳光大厦建行二楼个贷中心 咨询电话:3286002 中国银行:王益区红旗街中行机关二楼个贷科 咨询电话:2151261 农业银行:新区金谟西路农行新区支行后楼二楼客户部 咨询电话:3189059 27、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期房撤押办理程序
1、 借款人结清住房贷款后,本人持身份证到借款委托办理银行个贷中心领取抵押房产他项权利证书。
2、借款人持抵押房产他项权利证书到市产权监理处办理抵押房产撤押手续。 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市产权监理处:新区袁家村向里 咨询电话:3195304 3195305 建设银行:新区长虹路阳光大厦建行二楼个贷中心 咨询电话:3286002 中国银行:王益区红旗街中行机关二楼个贷科 咨询电话:2151261 农业银行:新区金谟西路农行新区支行后楼二楼客户部 咨询电话:3189059 28、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为什么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办理?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住房作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夫妻双方作为共同借款人在办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同时到场共同办理。
29、我办理贷款找的公积金担保人必须去现场吗?可以委托他人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实行面签制度,要求当事人本人必须在工作人员见证下签字按手印,他人不可替代。
30、什么是等额本息还款?它有什么特点?
等额本息还款,是指借款人每月应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之和相等。每月偿还本金先少后多,偿还利息先多后少。其特点是,贷款期间还贷压力比较均衡,贷款前期月还款压力相对较小,比较适合还贷前期资金紧张的借款人。
31、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按月偿还贷款,可以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部分提前还款,一种是提前结清。
提前还款需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到放款受委托银行个贷中心办理提前还款手续。部分提前还款金额不能低于一万元。
32、单位在铜川,在西安购房可以在铜川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吗?
如果你符合铜川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在西安购房可以在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用铜川辖区内的房产作抵押。
33、购买商铺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不可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职工购买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公有住房、二手房等。
34、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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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约定,还款一年内提前部分偿还或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给银行支付200元违约金。还款一年以上的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35、为什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连续、正常、足额缴存是指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发生漏缴或未缴的现象。之所以将它作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之一,是因为单位能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说明该单位履行义务的意识较强,职工收入稳定,偿还贷款有保障。
36、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购买现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备以下资料:
(1)借款人资料:《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在受委托银行办理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中国人民银行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记录。
(2)借款人配偶资料:《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中国人民银行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记录。
(3)购商品房及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0%以上的首付款凭据(套房面积不超过90m2的首付20%,购买二套房的首付50%)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购房合同和收据应是同一单位出具)。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面审面签制度,借款人需保证个人住房借款面谈记录内同准确、真实。借款人、抵押人夫妻双方及公积金担保人须到场由中心信贷员审核签字。
业务咨询电话:
市公积金中心:新区华原东道什字 咨询电话:3182915(支取)3182904(个贷) 耀州管理部:耀州区北大街199号 咨询电话:8198085
印台管理部:印台区南关惠民佳苑8号楼 咨询电话:4181699 王益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宜君管理部:宜君县宜阳北街景园小区广场 咨询电话:8172985 煤业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tczfgjj.com 37、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购买二手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备以下资料:
(1)借款人资料:《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在受委托银行办理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中国人民银行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记录。
(2)借款人配偶资料:《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中国人民银行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记录。
(3)购二手房资料:经房屋产权监理处认定的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房产交易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所购买已过户到借款人名下的房产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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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及复印件二份)。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面审面签制度,借款人需保证个人住房借款面谈记录内同准确、真实。借款人、抵押人夫妻双方及公积金担保人须到场由中心信贷员审核签字。
业务咨询电话:
市公积金中心:新区华原东道什字 咨询电话:3182915(支取)3182904(个贷) 耀州管理部:耀州区北大街199号 咨询电话:8198085
印台管理部:印台区南关惠民佳苑8号楼 咨询电话:4181699 王益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宜君管理部:宜君县宜阳北街景园小区广场 咨询电话:8172985 煤业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tczfgjj.com 38、自建、翻建自有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自建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备以下资料:
(1)借款人资料:《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在受委托银行办理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中国人民银行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记录。
(2)借款人配偶资料:《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中国人民银行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记录。
(3)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工程预算、施工合同(大修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质量鉴定证明和产权证);建造、翻建住房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二份及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面审面签制度,借款人需保证个人住房借款面谈记录内同准确、真实。借款人、抵押人夫妻双方及公积金担保人须到场由中心信贷员审核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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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新区华原东道什字 咨询电话:3182915(支取)3182904(个贷) 耀州管理部:耀州区北大街199号 咨询电话:8198085
印台管理部:印台区南关惠民佳苑8号楼 咨询电话:4181699 王益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宜君管理部:宜君县宜阳北街景园小区广场 咨询电话:8172985 煤业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tczfgjj.com 39、异地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购买公有现有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备以下资料:
(1)借款人资料:《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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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在受委托银行办理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中国人民银行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记录。
(2)借款人配偶资料:《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中国人民银行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记录。
(3)异地购房的:异地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0%首付款收据(二套房首付款50%)(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抵押房屋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抵押房屋房产评估报告二份(根据需求提供)或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若用他人房产抵押需提供抵押房屋所有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面审面签制度,借款人需保证个人住房借款面谈记录内同准确、真实。借款人、抵押人夫妻双方及公积金担保人须到场由中心信贷员审核签字。
业务咨询电话:
市公积金中心:新区华原东道什字 咨询电话:3182915(支取)3182904(个贷) 耀州管理部:耀州区北大街199号 咨询电话:8198085
印台管理部:印台区南关惠民佳苑8号楼 咨询电话:4181699 王益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宜君管理部:宜君县宜阳北街景园小区广场 咨询电话:8172985 煤业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tczfgjj.com 40、偿还原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偿还原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备以下资料:
(1)借款人资料:《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在受委托银行办理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中国人民银行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记录。
(2)借款人配偶资料:《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中国人民银行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记录。
(3)偿还原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与商业银行签订的购房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借款剩余额还款证明;商业银行还贷记录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原抵押房屋撤销抵押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抵押房产评估报告原件二份(根据要求提供)。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面审面签制度,借款人需保证个人住房借款面谈记录内同准确、真实。借款人、抵押人夫妻双方及公积金担保人须到场由中心信贷员审核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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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业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tczfgjj.com 41、装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装修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备以下资料:
(1)借款人资料:《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在受委托银行办理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中国人民银行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记录。
(2)借款人配偶资料:《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中国人民银行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记录。
(3)装修自住住房的:装修合同、装修预算(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拟装修房产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装修房产评估报告(原件二份,根据需求提供)或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面审面签制度,借款人需保证个人住房借款面谈记录内同准确、真实。借款人、抵押人夫妻双方及公积金担保人须到场由中心信贷员审核签字。
业务咨询电话:
市公积金中心:新区华原东道什字 咨询电话:3182915(支取)3182904(个贷) 耀州管理部:耀州区北大街199号 咨询电话:8198085
印台管理部:印台区南关惠民佳苑8号楼 咨询电话:4181699 王益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宜君管理部:宜君县宜阳北街景园小区广场 咨询电话:8172985 煤业管理部:王益区七一路洞仙阁商住楼二楼 咨询电话:8186392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tczfgj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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