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一、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一)风险分析
群体性突发事件(简称群体性事件)是可能存在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之一。
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形成的群体为了共同的利益或需要,在不确定诱因和不确定时间中,突然爆发的公开干扰正常工作和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乃至可能危及社会稳定的集群行为。
群体性事件的诱发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利益诉求渠道不畅、利益关系协调失衡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基础性根源;机关工作缺失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政治因素;员工的民主法治意识失重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文化因素;媒体舆论导向失控,各种具体利益的冲突,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
群体性事件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甚至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影响,应制定必要措施加强预防和应急处置手段,减少和消除有害影响。
(二)事件分级
1.Ⅰ级事件
(1)到绿地集团长沙事业部聚集上访的应急事件;
(2)到项目公司所在省(市)政府机关聚集的上访人数30人以上的;
(3)在省、市、区级政府部门、重要场所、重点地区聚集人数在50人以上参与人员有明显过激行为的群体性事件;
(4)其他视情节需要作为Ⅰ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2.Ⅱ级事件
(1)到省、市、区级政府机关聚集的上访人数30人以下的;
(2)在项目公司当地或其他重要场所聚集上访,人数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过激行为已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
(3)集体罢工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二、应急原则
(一)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分工协作。事发项目公司要在事业部的统一组织领
导下,积极配合做好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事发项目公司主要领导要到现场,直接参与指挥处置工作。做到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有机协作。
(二) 预防为主。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 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疏不宜激。要以教育疏导为主,做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防止矛盾激化。
(四) 快速反应。形成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依法果断处置。
三、组织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绿地集团长沙事业部应急组织机构图见总体应急预案。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安全顾问等人员组成,内部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充实各职能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工作;
(2)协调社区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应急工作;
(3)决定应对措施,指挥、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4)及时收集有效有利证据,决定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工作;
(5)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6)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下达现场处置指令,指挥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协调和落实现场处置中的具体事宜;
(7)组织机动力量,做好应急行动准备;
(8)全面掌握事态发生、发展全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机构报告,提出处置意见;
(9)根据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成部门
1.总指挥
建议负责公司行政事务的副总担任,主要负责小组的统一领导与指挥。
2.副总指挥
公司安保负责人、外聘安保力量负责人,负责事件处置的协商、协调及现场指挥工作。
3.信息收集组
负责信息收集、甄别与反馈等工作。
4.谈判安抚组
现场谈判、情绪安抚及法律援助。
5.现场处置组
控制事态,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6.后勤保障组
突发事件的后勤保障、医疗救助等工作。
7.公关组
政府职能部门、社区、媒体及重要业主的沟通、解释、舆论引导等工作,争取支持和谅解。
四、预防与预警
(一)信息监测和报告
绿地集团长沙事业部要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可由事业部客户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安保、公关及项目公司物业、营销等职能部门抽调人员搭建),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测,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加大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各分公司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和工作情况上报。要特别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扩大信息收集的范围,增强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传报的效率,报送信息必须及时、客观、全面、准确,不得瞒报、谎报、缓报。
(二)预警支持系统
项目公司要建立上下连贯、纵横畅通、反应灵敏的应急信访稳定信息网络,确保快速、准确、高效、灵敏地获得深层次预警性信息。切实执行信息报送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三)预警信息
1.出现不稳定事端和群体性事件苗头,但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
2.聚集上访尚未发生堵门、堵路、拦截车辆、围攻殴打工作人员或严重影响交通、治安秩序或党政机关工作秩序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3.发生在项目公司内部的表达共同意愿的聚集事件,尚未发生行凶伤人、扣押有关人员或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的。
4.其他由人民内部矛盾引起、尚未出现过激行为、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现场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的群体性行为。
5.已售房屋出现质量等问题,或与销售代理公司出现经济纠纷的。
五、信息报告程序
当发现有发生Ⅱ级及以上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后,项目公司或相应责任人应立即报告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工作小组。信息报告内容如下:事件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类别、起因等基本情况;人员情绪和行为程度;提出和要求解决的主要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初步分析和工作意见;事态发展态势及预测;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24小时应急值班任务由事业部综合管理部承担,公司综合管理部应急值班电话为:********。
同时,安全顾问公司设置有24小时报警值班平台,值班平台电话:尹平 。报警后,可立
即为现场提供应急处置方案。
六、应急处置
(一)响应分级
根据公司突发事件分级,应急响应分为Ⅰ级响应(事业部级)、Ⅱ级响应(项目公司级)。
Ⅰ级响应(事业部级):发生Ⅰ级突发事件时,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应急响应,开展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Ⅱ级响应(项目公司级):发生Ⅱ级突发事件时,事发项目公司进行应急响应,开展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和现场处置工作;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发布预警,进行应急响应准备。
(二)响应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1.项目公司发生Ⅰ级群体性事件;
2.项目公司发生Ⅱ级群体性事件,需事业部协调相应资源进行响应救援时。
(三)响应程序
1.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事发项目公司应将相关信息在第一时间报送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2.接到相关信息后,事业部派专员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处置工作;
3.项目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四)应急状态解除
事发项目公司确认事件现场得到有效控制,现场应急处置已经结束等条件,提出解除现场应急状态的建议,由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达应急状态解除指令。
(五)处置措施
1.明确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责任分工,突出快速反应和项目公司内部之间的预案对接、联动配合。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派员开展现场处置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应立即进入事发现场,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置工作。确保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反应迅速,协调有力,依法妥善处置,及时控制事态,防止发生蔓延。
2.发生在项目公司的群体性事件,立即向事业部报告,启动项目公司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将视事件的规模及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派工作组到现场协助处理。事发项目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面对面地、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和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及时疏导和化解矛盾,并直接参与指挥现场处置。
3.发生在重要场所、办公区域的群体性事件,要劝导上访人员迅速离开聚集地,到指定接待场所反映问题。如难以劝离,可将上访人员带至指定的分流处置场所,进行分流,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处置,安全劝返。
4.处置工作需要由集团公司协助的,由事业部及时请示、报告并共同开展处置工作,形成处置合力。
5.及时了解掌握接待处置工作中的相关信息,通过快报、报告等形式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情况紧急或当时不能了解清楚的,先报简要情况,再报后续情况和处置结果。
6.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出现围堵、冲击办公区域、破坏公共财产、危害人身安全、推打谩骂接待人员、阻碍交通、打横幅、展示大字报、书写标语散发传单、进行煽动性演讲、打砸抢、损坏公共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时,首先动用公司内部安保力量进行制止,同时请求当地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
7.对携带凶器、爆炸物的人员,一经发现,要在稳定其情绪的同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进行依法收缴和处理。
8.对发生自杀性伤害事件,要立即制止并就近送医院或急救中心抢救。对年老体弱、身体
有病人员,要给予关照,防止发生晕倒、死亡等意外事故。
9.需特别重视公司主要领导及相关员工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相关利益群体狗急跳墙,铤而走险,采取极端措施,危及公司主要领导、相关员工及亲属的人身安全,必要的情况下可安排全勤特卫。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
1.内部管理团队
绿地集团长沙事业部应建立或确定群体性事件应急队伍,公司信访群体性事件应急队伍由公司相关人员组成。同时,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组织有关人员每年进行至少一次业务培训,并组织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
2.外部顾问团队
群体事件现场末端处置组由湖南和天公共安全顾问公司顾问团队及公共安全现场处置组员组成。
安全顾问团队主要职责是现场处置,控制事态,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必要时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公关、新闻媒体对接、重点客户拜访与安抚等服务。
公共安全现场处置组员分4个小组,组员按出勤人数和现场要求进行分组,主要职责为隔离,保护,制止,秩序维护。
公共安全现场处置组员由长沙市十二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特勤队与项目管理部下属项目抽调人员组成,在接到命令后于40分钟内赶到现场。特勤两个队,目前常备在位40人。就近项目两个:王府井,距绿地总部4公里,西湖公园距绿地总部公里,目前两个项目在位人数186人,除当班人员外,可应急人数约80人,其他38个项目作为预备队。
(1)现场处置组员纪律要求
①组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通讯畅通,坚守岗位;
②坚决保障领导和员工人身安全;
③保持克制,依法处置,处置现场器械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
④掌握事态发展过程,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⑤不得对当事人有刻意侮辱,挑衅过激言行,尽量缓和现场气氛,对当事人没有对该企业造成威胁时,不得控制当事人;
⑥在事态缓和,现场得到控制时,配合公司领导将相关人员领到合适场所劝说解释,配合做好现场调解疏导作用;
⑦根据上级要求,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2)现场处置流程
①发现与报告
出现苗头时,知情人员或现场人员应立即将情况报警,告知我方并组织现场人员维护秩序。
②核实与确认
对信息核对,确认出勤大致人数,启动应急预案。
③现场处置
保护好现场人员人生安全,将闹事人员隔离,制止行为过激人员,维护好现场秩序。宏观上分为三个阶段,即前期秩序维护稳控阶段,中期处置劝离或强制隔离阶段,后期巩固完善阶段。
(二)应急装备
1.交通运输保障
事业部和项目公司要制定处置群体性事件过程中的车辆准备及征用的具体方案,保证及时
提供大型客运车辆。
2.通信与信息保障
事业部及项目公司信访稳定工作机构应具备相应的通讯条件,并确保信息通畅。配备用于现场取证的固定和移动摄录设备。
3.医疗保障
处置群体性事件过程中,事业部应通知医护人员到达现场,配备救护车辆及必备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4.特殊装备保障
针对爆炸、危险品,配备所需的应急防护、消毒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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