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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总结(5篇)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总结

  一、志愿者值班需要具备如下知识:

  1、法律方面的所有相关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懂得,不仅指对法律的了解状况,还包括你要援助的对象所涉及的相关知识的了解;

  2、作为志愿者从事这项工作仅凭着满腔热情和爱心是不够的,还需要对这个职业的良知和责任心。

  3、因为法律援助的对象不仅是贫困群体,也是低素质群体,他们很少受过正规的教育,有些甚至是文盲,他们大多数都有着冤屈急切地想向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诉说,但是他们并不讲究说话的方式,也更不懂得说话的方法,所以在反映情况时经常言语激烈。当面对这些法律援助的对象时,更要有耐心。

  二、值班工作经验

  由于条件有限,目前没有实质工作经验。

  三、值班经验教训

  法律援助的'低有偿性与法律服务的高收入性造成行业认知上的差异,宣传力度不足。建议通过雷锋日、12月4日的普法日做简单的户外活动,推广法援中心,宣传法援的知名度与无偿服务性。

  四、法援内部建设以及拓展案源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真正发挥职能优势,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面。同时,也要正确处理好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关系,多联系、沟通,工作上互相支持配合,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指引。

  五、注意事项

  我发现志愿者们在到法律援助中心之前,对这项工作了解很少,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个窗口,在工作中如果有偏差就会有损形象。所以年轻的大学生志愿者们最好在选择做志愿者之前先对这个职业有些了解,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六、对指导老师建议

  社会认可度的第一来源就是当事人的内心感受。如果当事人在处理过程中受到的是贴心的关怀,是耐心细致的服务,那么不管最后结果如何,当事人对法律援助一定心存感恩,那么由此造成的社会影响力也一定是正面的、积极的。

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将于20__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让干部群众进一步关注法律援助,让更多的弱势群体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近日,乐至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开展了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工作。

  抓好教育培训,掌握法律援助新要求。一是党组会议会前学习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周其林从法律援助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原则、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四个方面对法律援助法进行了解读,有利于党组成员进一步学习法律援助法,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二是组织司法行政全体干部职工深入领会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通过对原文的学习及时熟悉法律援助新制度、新要求,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三是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村(社区)法律顾问学习法律援助法,要求全县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住法律援助法的重点和精髓,积极运用法律援助法保护好困难群众、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抓好法治宣传,扩大知晓率。联合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单位共同开展法律援助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在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海报、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让群众进一步关注、了解、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向全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全县各部门发放包含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职能职责、办事流程、咨询热线、案例以及全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联系电话等服务内容的《乐至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南》,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援助工作,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截止目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5件,为2941名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2235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抓好新媒体,丰富宣传手段。以县司法局为主干,各司法所为分支,以点带面,综合运用“网、端、微、屏”等新媒体平台扩大法律援助法的宣传范围,充分利用广告牌、LED、法治橱窗等载体,在交通要道、人流聚集地,通过悬挂横幅、播放标语等形式,进一步增加《法律援助法》宣传的深入和广度。活动期间,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读本1000余份,《乐至县公共法律服务指南》500余本,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0000余份,宣传标语50余条,宣传横幅25条,惠及群众5万余人。

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总结

  为进一步加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知晓度,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近日,我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市普法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等多家单位走进凤城大集,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为主题,开展《法律援助法》《民法典》《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页,以及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耐心向过往群众解答劳动权益保护、赡养、扶养等涉残、涉法问题,并发放《法律援助法》《海阳市法律援助指南》,讲解法律援助的`范围、流程等内容,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此次活动共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32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援助咨询3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营造了广大市民学法、知法、守法的法治氛围,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今年以来,我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托烟台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的通知,以“法援惠民生”为主题,以学习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为主线,以推行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为抓手,认真组织开展了“法援惠民生·助力疫情防控”、“法援惠民生·助力乡村振兴”、“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维权”、“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等一系列品牌活动,以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对象进行引导、宣传。

  下一步,中心将继续以重要时间节点为宣传契机,对未成年人、军人军属、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做好法律援助宣传,依托妇联、退役军人事务局、老龄委、劳动仲裁委等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法》的宣传范围和力度,通过办典型案、办精品案,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推动我市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总结

  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增强基层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近日,禹城市司法局组织工作人员走进广场、社区开展“法律援助法进社区”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发放《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服务手册、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等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在场群众讲解《法律援助法》。重点宣传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程序等相关知识,并对群众工作、生活中所遇到的法律难题进行分析解答,提供相关法律建议。积极引导群众在遇到困难时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受到群众广泛欢迎。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余次。

  下一步,禹城市司法局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切实增强法律援助法宣传实效,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受益率,让更多有需求的困难群众能得到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20xx年上半年,红岗区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是打造平台,“148”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区司法局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打造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平台,实现了“148”专线法律咨询平台化,有力推进了我区法律咨询活动的深入开展。上半年,我区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其中,请求社会保险待遇5起,请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5起,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3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18起,见义勇为1起,请求劳动报酬19起,交通事故3起,医疗事故7起,婚姻家庭77起,其他16起。

  二是合理分流,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各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管理,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援人数27人。其中,刑事案件3起,全为未成年案件;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受援人都是农民工;赡养5件,受援人经济困难年老体弱;其他案件4件,切实解决了辖区弱势群众的难点难题。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范围。20xx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参与法律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148”法律服务专线等平台,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坚持以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以法律援助促进法律宣传,先后参与了“法律进企业”、法律讲座、“法律大集”等活动6余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20余个。同时,还结合市局“20xx年法律援助绿色活动”精神,将环境污染案件也纳入法援“绿色通道”,联合区环保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上半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与法援协调问题难。与基层法院协调不好,存在着不经过区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直接将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等问题,给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案件分流和统计工作造成困难。二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近些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未给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拨过经费,基层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足。由于我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数量较少,仅3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也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下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抓好省市法援中心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并进一步与辖区工会、妇联、残联进行合作,加大乡镇、街道和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导力度,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区法律援助中心

  20xx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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