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职责,强化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20xx年肇庆市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计划》要求,我所于20xx年5月至10月集中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以二级以上医院内镜诊疗室、消毒供应中心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内容,同时对二级以上医院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卫生监督员现场检查了各医疗机构开展上述工作的情况,包括管理制度的建立、具体工作的落实等。检查中发现部分医院未按照规范清洗消毒内镜,新改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到市卫计局备案等,监督员针对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对医疗机构日常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监督员现场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指导,并认真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的整体情况,掌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有利于增进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和交流,帮助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共同推进传染病防治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