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要求及技术要求:需方提供产品实样,供方根据需方认可的材质按实样生产。
二.交货期限及方式:供方在收到需方正式订单后5天内交货,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沟通具体交货日期,货物由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地点。
三.价格以双方协商价格为准,具体每款单品价格以报价单供方盖章,需方签字为准。
四.结算方式:每月25号对账后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次月15号以前付清开票金额的货款。
五.在合同的履行中,由于需方产品的特定性,唯一性,需方的生产计划单经双方确认生产以后,需方不能以其它任何原由拒绝接受供方产品,若需方拒绝,则必须承担该批产品的全部经济损失。
六.合同一式贰份,涂改无效。供、需双方及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参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传真纸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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