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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县旅游局工作总结范文

2022-10-06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旅发委、来宾市旅发委和县安委会有关文件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我县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运行。按照上级相关部门通知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来宾市以及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配合县安委抓好我县旅游行业的安全防范工作,现将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周密。

  为确保我县旅游安全生产,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元旦、春节、“三月三”“五一”、“汛期及旅游旺季”、“中秋”、“国庆”节前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检查的方式和时间安排、检查的组织领导和相关事宜提出了明确要求,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各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

  目前,我县共有星级旅游景区2家,星级旅游酒店4家,旅行社2家,星级农家乐6家。今年来,我局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工作。8月2日,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汛期及旅游旺季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做好第4号台风“妮妲”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工作人员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进行安全排查。9月13日,区、市、县三级联合安全检查工作组对古象温泉景区进行“中秋”、“国庆”节前安全检查。9月14日,我局工作人员到各旅游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一)全面检查旅游星级饭店等住宿单位。

  每逢重大节假日,都协调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对我县4家星级酒店全覆盖检查主要检查酒店的安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满足疏散需要,是否保持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修、是否完好可用;电气线路、电器设备是否保持良好状态,是否超负荷使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日常防火巡查登记本是否落实到位,对宾馆后堂餐饮卫生,客房防盗、会议厅(宴会厅)、厨房食品卫生、饮用水源等重点部位是否落实日常巡查制度;特种设备是否近期检修;特别是旅游宾馆、电路、电梯的安全状况、消防设施的安全状况及设施的配置状况;流水线设备、灭菌设备、防疫设备、冷藏设备是否完整好用。有关管理人员及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制定应急灭火疏散预案并落实演练;对外承包经营的桑拿、歌舞厅、酒吧、商场等场所是否落实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日常安全巡查制度。通过检查发现个别酒店安全疏散标志不完善、房间计生用品不健全。

  (二)全面检查旅游景区。

  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县2个旅游景区及1个旅游资源点开展了检查,主要检查景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警示、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明显清晰;电气线路、电器设备是否保持良好状态;森林防火以及防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预防措施是否落实;员工是否对游客讲解安全注意事项,指导游客正确使用游乐设施;景区内饮食卫生等安全内容;旅游景点景区的安全状况;各类易发生安全事故路段、地点(如可能发生弱水、泥石流、坍塌等)的警告标牌的设立和完善情况;饭店、餐馆、农家乐旅游项目的食品卫生状况;游人拥挤疏导以及游客流量等预防措施和处理突出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落实。温泉景区、凉泉景区等涉水景区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备,安全人员是否按质,按量配置。通过检查,个别景区安全警示标志不健全,不醒目,检查组及时指出,并要求业主立即整改。

  (三)旅游景区地灾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情况。

  在汛期来临期间,我县加强对古象温泉景区、大梭景区等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5月下旬,我局协调组织县国土局、安监局、林业局、工商局、物价局等部门及景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等到县域各景区实地查看地质环境情况和旅游安全生产情况。排查检查工作组重点对我县古象温泉、大梭、凉泉等主要景区(点)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

  经过排查,古象温泉和凉泉两个景区均没有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只有大梭景点存在轻微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我们责令企业限时整改。

  为加强旅游行业防汛工作,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切实保障旅游行业汛期安全,我县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20__年6月8日,我县由县旅游局牵头,组织县安监局、公安消防大队、国土局、工商局、文体广电局、质监局、食药局、林业局、象州镇、寺村镇、妙皇乡等相关单位各派1名分管领导或1名业务人员组成的旅游行业汛期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通过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大梭生态峡谷景点存在的安全隐患尚未整改,继续停业整顿。

  2、通往凉泉旅游景区道路存在安全隐患。凉泉旅游景区位于象州镇培森村委闷头村,全村只有一条道路通往县城和景区,途中有一路段极为险峻,道路两侧有高30多米、长100多米的泥石山坡。由于近段连续强降雨,导致该路段易有倒塌的安全隐患。6月12日,通往凉泉旅游景区道路的泥石山坡发生严重的`山体滑坡,将道路掩埋,车辆和行人无法通行,且存在安全隐患严重的山体滑坡。为消除安全隐患,需清理道路上塌方的土石和修建改造道路两侧的护坡,县旅游局已跟交通局、国土局、象州镇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县政府分管领导已带领相关部门到现场查看,并设置山体滑坡的安全警示标志。

  9月28日,我县由县旅游局牵头,再次组织多部门安全联合大检查,确保我县国庆黄金周的旅游安全。此次检查主要针对16旅游相关企业,发现大梭生态峡谷景点存在旅游安全标识不够醒目,不齐全等,已和旅游企业沟通,限期整改。

  (四)全面检查旅行社。

  对全县2家旅游行社开展了全面检查,主要检查租用车辆是否按要求把关、签定租车合同档案是否完善,不租用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没有旅游客运资质的“黑车”、“病车”;是否向游客播放《游客安全乘车提示宣传片》及发放主《游客乘车安全须知》;游客参与滑道、漂流、攀岩、潜水等高风险项目时,导游是否有指导游客正确使用游乐设施的安全提示;是否安排到卫生、清洁、管理好的饭店用餐;是否办理旅游行社责任险;处理突出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落实。旅行社按照安全程序进行团队操作情况,租用经交通运管部门批准的拥有旅游资质的车辆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约束司机的违章驾驶、疲劳驾驶及对陪同人员的安全防范、急救教育情况;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及告知游客自愿购买意外险情况;各企业签定安全责任书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公众游乐场所设施安全。

  三、旅游安全培训

  10月25-26日组织象州县旅游企业集中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举办象州县20__年旅游安全企业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班。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我县旅游安全生产运行良好,一年来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

  一是部分旅游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制度不落实。一些企业老板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如象州大酒店、鸿凯大酒店、阳光假日大酒店的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等,其中阳光假日大酒店消防控制室设置在五层,不符合规范要求。

  二是少数旅游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部分安全设施老化,配备设施不足,应急疏散标志不规范,紧急疏散通道不畅通,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生疏。在检查中发现,少数企业负责人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如古象温泉度假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未修,新建部分酒店未经消防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阳光假日大酒店、象州大酒店、鸿凯大酒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大梭景点涉水区域的安全设施没有完备,安全人员没有按质,按量配置,景点安全警示标志不健全,不醒目,景点没有设立避险区域,无防地质灾害警示标识。古象温泉度假村温泉泡浴区和更衣间没装有应急照明灯,存在安全隐患。阳光假日大酒店紧急疏散通道不畅通,鸿凯大酒店、温泉大酒店的灭火器存在过期没有及时更换现象。源头宾馆、温泉大酒店温泉泡浴区和象州凉泉游泳池的安全警示标志不健全,不醒目。

  是部分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不高,存有侥幸心理,工作不够扎实。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认真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责任制为主体,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坚定信心、排难而上,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今后工作中将各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监管、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监督、落实措施、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责任到人。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充分利用标语、展板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全县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专项检查力度,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安全发展。

  20__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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