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第十六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统一部署,将在全国中小学校举办安全教育日活动,今年的主题是“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
现今,消防安全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关系千家万户,事关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系于一半。在我们的生活中,离不开火,如每天的烧菜、煮饭,黑夜里的照明,冬天的取暖等。但就在火带给人们光明、赋予人们温暖的同时,也吞噬了无数的生命,留下了累累伤痕。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剧场大火造成325人死亡,原因系舞台上方7号光柱灯烤燃附近纱幕,引起大幕起火,其中中小学生288人,干部、教师及工作人员37人,受伤住院者130人;20xx年11月14日早晨6时10分左右,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一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4名女生从6楼宿舍阳台跳下逃生,当场死亡,宿舍火灾初步判断缘起于寝室里使用“热得快”导致电器故障并将周围可燃物引燃,酿成近年来最为惨烈的校园事故。据公安部统计,x年1至12月份全国共发生火灾13万余起,死亡1278人,受伤632人,直接财产损失14余亿元。从火灾直接原因看,电气火灾排在首位,其次是用火不慎,三是玩火导致。这些血的教训痛心地提醒着人们: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痛定思痛之际,更需警钟长鸣,一定要汲取。
消防安全知识的贫乏,消防安全意识的淡薄总是能让我们看到、听到一幕幕血的教训。纵观这些夺走无数生命的火灾事故,有哪个不是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酿成的恶果呢?学校是人员高度密集之处,我们身处其中更加应该在脑海中长期鸣响消防安全警铃,提高防火意识和技能。青少年时期正是学习知识、培养技能的黄金时间,我们应该从自己做起,从学习生活细节入手,注意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在此,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1、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以及相关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2、自觉爱护校园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如教室走廊通道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扑救火灾的重要工具,必须处于“常备不懈”的状态。一有火灾,马上能够投入使用。如果发现损坏消防设备的行为,应立即制止或报告老师。
3、上音乐美术课、实验课或室外体育课时,班级里开着无人灯和无人扇存在消防隐患,一些意外事故也有可能发生。因此,我们应该养成不亮无人灯,不开无人扇的好习惯。放学后,老师也应当以身作则将办公室内饮水机、教室内投影机等电源切断。
4、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常识。如遇到火警应立刻逃到安全的地方,然后打119报警。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消防安全素质,是做好校园消防工作的基础和治本措施,是预防、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根本途径。为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效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活动期间,我们将与县阜宁中学联合组织开展一次疏散演练、一次消防安全教育,通过活动的开展切实增强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应急避险能力。我们也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扎实工作,奋力开拓,切实把我县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衷心希望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全体同学对我们消防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更加关爱生命,更加关注安全,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平安幸福,共同创建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的环境而共同努力吧!我相信,有了大家的努力,平安的祥福会始终缠绕着我们每一位师生,伴着大家健康成长、快乐工作、幸福生活!
最后,祝愿各位领导、各位老师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同学们学业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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