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公安大队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20xx) 第0006号 有限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三条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 年 月 日申报了 住宅项目消防工程 建设工程(地址: )的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并提供了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数量:份(大写);
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5.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 ,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 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数量: 壹 份(大写); 6.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 8.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 备案材料齐全, 依法核发备案凭证,已经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建设工程, 如需扩建, 改建 (含室内外装修、 建筑保温、 用途变更 )的,应当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注: 备案编号 , 项目未抽中)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建设单位签收: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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