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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收购合同

2020-11-07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合同编号:RGHZXS-01#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干制灰枣

  规格: 一级

  数量: 495kg

  单价: 35元/kg (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详见附件)

  总价: 17325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万柒仟叁佰贰拾伍元整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GB/T5835-20xx标准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

  3.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二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在3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2、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日内负责处理。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指定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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