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学生会会员
第一条 肥合六中的学生都是六中学生会的成员,承认学生会的章程,愿意在其中积极的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努力学习、积极锻炼、强健体魄。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制度,虚心学习。
乐于助人,自觉维护团结。
第三条 学生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学生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学生会中有选举权、配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学生会的会议和校内媒体上,参加关于学生会工作和青年关心问题的讨论,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学生会的工作人员。学生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剥夺学生会的权利。
第四条 对于模范履行学生会义务在学校和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中,有显着成绩的,学生会应当给予奖励。
第五条 对于不履行会员义务、违反章程、学生会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章 学生会的组织制度
第六条 肥合六中学生会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其基本原则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第七条 学生会的工作人员都由选举产生。
第八条 学生会的各级委员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九条 学生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
第十条 学生会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按自觉自愿的原则,差额选举产生。
第三章 学生会的干部
第十一条 学生会干部是学生会工作的骨干,学生会的干部要做同学们的表率,模范地履行会员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
(一)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为广岛同学服务的精神。
(二)学习要刻苦,带头学政治科学文化知识。
(三)作风要扎实,发扬民主,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敢想敢干。
(四)品德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守信重义,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诚实谦虚。
第四章 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第十二条 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班委会。
第十三条 班委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全班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团及学校各级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同学自身的积极作用。
(三)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挥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配合班主任坚决同各种违法放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反映同学们的思想和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参与和配合班级管理,为班级老师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六)对同学们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科学工作、文明管理、尊重他人,监督广大同学切实履行义务,保障青年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七)对表现良好的同学和班委委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暂时表现不佳的同学提出批评但以教育为目的。
第五章 学生会的对外工作
第十四条 学生会在认真思考,改革工作思路和方式的同时,努力广泛的联系,博采众长、学习他人,争取工作的更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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