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性管理员工食堂,使员工在饮食方面得到全方位的保障,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饭菜提供
1、厨房负责出品饭菜。
2、厨房根据各部门就餐时间,委派专人进行打饭菜。
3、员工根据自身饭菜量添加,严禁浪费。
饭堂纪律
1、用餐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到食堂用餐。
2、在添加饭菜时必须排队,严禁起哄、打闹、插队。
3、食堂的纪律由当天的值班经理负责维持,对违反食堂纪律要求的员工进行处罚。
食堂卫生
1、员工餐后,必须将饭桌上的残余饭渣清理干净,将饭渣倒在指定的垃圾桶。
2、员工餐后必须将饭盒内的残余饭渣清理干净,然后在指定的水池进行洗刷。
3、食堂日常卫生由餐饮部传菜员负责打扫。
注:员工食堂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时进行质检,对检查不合格的部门或个人进行: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10元,第三次或以上罚款20元以上。
附则本细则由人力资源部归口本细则自颁发之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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