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为发展致富,搞活经济,本着双方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愿将竹山脚村白玉脚养殖场及养殖的猪、牛转让给乙方养殖发展。
1、猪场及猪、牛总价为:壹拾壹万捌仟元整(118000元)。
2、猪场每年出租费为贰仟元整(20xx元),注:所用场地、猪栏、牛栏等。
3、猪、牛的数量:母猪3头,小猪仔74头,母牛10头,公牛1头,小牛仔4头。
4、租期为:XX年整,即从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止。
二、付款方式:
1、开始进场,应付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农历20xx年9月17日)
2、到农历20xx年9月25日应付款给甲方贰万元整。
3、到农历20xx年12月20日付款给甲方:贰万伍仟元整。
4、其余款在20xx年年底一次性付给甲方,但乙方在养殖各方面问题上出现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
三、以上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受法律保护,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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