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
经营品类:
一:租赁场地的位置及用途
1、甲方将坐落于义乌市北苑街道何麻车村 的 摊位(具体位置为: )租赁给乙方经营。 乙方经营期间更换经营类别,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2、菜市场营业时间为:
二:租赁期限和租赁费缴纳
1、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内乙方共需向甲方缴纳场地租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摊位使用费、卫生费、水电费、工商、税收等一切相关费用)为 元/年,支付方式为:先付费后使用。
3、本协议履行期届满之后,双方如有意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重新签订新书面租赁协议书,同等条件下,以承租方优先为原则。
三: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必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乙方应做到每日收市清场和日间清场工作,做到清场彻底,无经营用具和货物堆放、日间无摊位经营。如清场不彻底,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每次每例100 元,直至扣完。协议期间,一旦保证金有减少,乙方应及时补足,若乙方无故补不足的,甲方有权收回场地。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时向乙方提供协议约定的经营场地,保证乙方经营活动的开展。负责菜市场公共部分照明用电及用水。
2、建立健全的菜市场管理制度,做好菜市场日常规范化管理工作。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任何义务或者违反菜市场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已经告知乙方)的,在甲方劝阻之后仍屡教不改,累计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收回场地。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合法经营。在经营期间,出现第三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损失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失,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独自承担民事责任。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煤气以及打架斗殴等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等),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等措施,若私拉乱接电线电器或者操作不当等引起火灾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乙方只能在指定地点经营,不得在非指定区域摆摊设点,不得占用人行道、停车道和绿地摆放物品。
5、乙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出市、收市。收市后应清理场地,不得在经营场地内堆放经营用品。
6、乙方应负责摊位的经营过程中的保洁,应自备垃圾容器,不得随意乱扔乱倒污物,垃圾污水要随产随清,严禁污水、污物乱倒、乱堆,收市后做到摊收场净。
7、乙方应主动维护菜市场治安秩序。不得在经营场地内寻衅滋事和从事违法活动或其他一切不文明行为;不得占用行车道、不损坏露天菜市场设施,若有损坏,应负责修缮或赔偿;不得在承租的场地内搞永久性建筑;不喧哗,不影响和妨碍临近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8、因创建或其他活动需要休市几天时,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租金不予退还。若因政策要求停办菜市场时,租金可按实际经营日进行结算。
9、甲方只负责出租场地,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转租
在经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场地转租经任何第三方。若出现擅自转租行为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场地,并没收保证金,剩余租金不予退还。经甲方同意之后,必须要到菜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转租手续,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在租赁期间内如乙方要求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所有退场手续方可退场。
2、在租赁期内,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
(1)不按时缴纳场地费用的
(2)违反工商、物价、税务、治安、卫生、消防、技监等法律法规,经警告后不纠正的
(3)因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被新闻媒体曝光影响甲方声誉的
(4)不妥善使用、维护公共设施或造成甲方严重财产损失的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经甲方警告,仍不纠正的;
(6)与顾客吵架或者打架,或者与其他承租户吵架打架,严重侮辱顾客行为影响甲方声誉的。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发生纠 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