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保障高考有序进行,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6月7日至6月9日城区实行错峰上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6月7日至6月9日上午上班时间为09:00,6月7日至6月9日下午上班时间为15:00,下班时间不变。
二、城区各小学上午到校时间为07:00—07:30。
三、错峰上班单位范围为城区各机关事业单位(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及服务高考相关单位除外)。
四、鼓励企业单位错峰上班,倡议市民错峰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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