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某某,男,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号室
被告某某某,女,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号室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元
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向原告借款,至20xx年9月11日止,累计欠款数额达人民币*元。但是,还款期限届满,被告拒不还款
合同义务,但现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归还欠款,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 致
上海市*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xx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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