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xx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
评审工作的实施办法的反馈意见
1、 教学工作量按时效内平均周课时计算:
专任教师1课时算1课时,实训指导教师1课时算0.6课时。因此专任教师每学期周平均课时10课时为标准课时,实训指导教师每学期周平均课时6课时为标准课时。实训指导教师是一体化教学的教师,课时应该不乘系数。
2、专职教师课时计算按每学期每周计算,一学期加一次分。
3、实训指导教师带两个班级两门课,课时量如何计算。课时量按每学期每周计。
4、 参加示范校建设的教师,应按所参与的精品课程、校本教材、仿真教学及一体化模块等进行逐一赋分。
5、 实训指导教师带学生参加校级、市级技能大赛,学生取得相应名次的,实训指导教师按同等名次相应加分。
6、 实训教师指导技能大赛的赋分应等同于“(三)教学比赛赋分”。
7、 工龄适当提高赋分。
8、 公示期7天。公示地点:各系部办公楼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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