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代表签字)
乙方:_________(代表签字)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制作网站,为明确双方责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合同。
本合同书内容除包括合同正文外,还包括: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开发设计。
2.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应提出对网站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
3.甲方有对网站整体设计方案(其内容包括:页面设计的构图、色调、排版、网站结构、栏目设置、动态效果等)提出修改要求的权利,并有义务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予以确认。
4.在整体设计方案确定后,有提出局部修改完善意见的权利,但每次提出的修改意见应尽可能不违背已经确立的整体设计方案。
5.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网站设计制作全部工作后,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验收(3个工作日内)。
6.甲方应对其网站所登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面责任,并且不得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一切由此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开发设计的服务。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经甲方授权,在此项网站设计开发范围内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标识等,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为甲方提供设计方案。
4.在最终设计方案确认后,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网站开发及制作。
5.乙方在完成网站设计开发后的3个工作日内,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全部网页上传至甲方指定空间,或安装在指定服务器并调试运行成功,经甲方确认后,按照本合同第五项要求,予以支付款项。
6.乙方在取得甲方另行书面同意后,经甲方许可有权在甲方的主页中注明该主页由乙方制作或技术支持等字样或标识。否则不得在网页中进行标示。
三、网页制作
1.甲方应对网站总体风格设计、栏目设置及功能要求等提出书面需求材料,如甲方无法提供书面材料,乙方设计人员可以到甲方进行调研(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在充分了解甲方的设计需求后,提交书面的设计方案。乙方在收到需求材料或到甲方进行调研后,完成网站初稿设计方案并交甲方签字认可,针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和甲方磨合以确定最终方案。
2.甲方应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和前台风格予以签字确认。
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签字确认后的网站设计方案进行网站设计开发。
4.甲方签字确认后,在不违背已经确立的整体设计方案的情况下,可以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无条件满足甲方的修改要求。
5.甲方确认最终设计方案和首页样稿后,乙方在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子页面制作。
6.在网站制作过程中,对甲方陆续提出的修改要求,在不违反总体设计方案的情况下,乙方应积极配合予以实现,并交甲方验收通过。对有可能影响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的要求,乙方有权提出延期请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7.对于在乙方设计过程中,甲方后续提出的功能升级或者其他造成工作量大幅度增加的情形,乙方有权提出增加合同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协商未果等情形,则乙方有权坚持原有方案,并完成合同。
四、验收确认:
1.甲方须在乙方交付网站制作成品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签收《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
3.在验收中发现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有乙方负责解决,如乙方未按要求解决,甲方有权拒签《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若超过验收期,甲方既不签收、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应视为甲方默认。
4.甲方可通过任何与因特网进行网络连接的计算机浏览合同规定的网页,以进行验收。
5.验收时,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标准核对,包括页面无文字或图片错误,以及实际制作页数及功能和其它效果的确认。
6.验收合格后,网页设计与制作阶段工作结束,系统进入售后服务期,免费服务期限自验收合格日起,时间为1年。
五、费用及付款
本项目的网站项目开发制作费用为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
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双方签订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款额的50%,计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网站验收合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款额的50%,计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
六、服务与支持
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1.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网站系统使用培训和解说。
2.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一年技术支持(QQ、电话及Email等)。
3.乙方负责对甲方网站管理系统在一年内可以免费进行简单维护和修复BUG,但如果涉及功能升级和模块增加,则根据双方约定增收相应费用。
4.其他服务甲乙两方协商解决,最后由甲方填写《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进行确认。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拒不付款时,乙方除有权不开通或关闭已开通的网站。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2、乙方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为甲方提供以上某项服务,乙方向甲方返还该项费用。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一条款,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金额的33%)。
八、不可抗力
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其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诉请法院裁决。
十、其他
1.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网站建设步骤》、《网站建设需求说明书》、《网站设计报告》、《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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