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的销售管理,扩大产品销售,提高销售人员的用心性,完成销售目标,提高经营绩效,更好的收回账款,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凡属本公司销售、及其他部门人员均照本办法所规范的制度执行。
三、销售人员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行政及财务管理外,应尽力完成下列各项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公司所制定的年度销售目标。
2)对外务必树立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利益,代表公司与客户进行商务洽谈,并完善公司与各客户间的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务必经公司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3)对于本公司的销售计划、策略、客户关系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如有发生第一次给予警告,再次发生,直接辞退。
4)严禁以不正当手段获得销售业务,严禁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严禁以任何形式毁坏公司形象,如发现以上状况属实,一律辞退。
5)货款处理:
①收到货款应当日交到公司财务。
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司货款,如有直接辞退并交出所挪用货款。
6)务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产品特性及生产状况,并随时与财务部门核对各客户的应收款,持续账面正确、清晰,便于及时催收尾款。
7)定期拜访客户,了解客户新的动态及发展方向,并建立往来客户良好的人际关系。收集市场需求量的变化、同行业价格变化的资料,客户对我公司的评价,包括产品质量、服务等的资料。用心发展新客户。
8)及时了解客户项目的进度,每日生产、销售量及时上报至统计人员。
9)执行公司所交付的相关事宜。
三、统计人员职责:
1)及时、准确的统计过磅员上报的每日过磅单据。
2)设立单独的合同台账,包括:
a、合同名称
b、沥青混合料型号、单价
c、付款方式
d、合同签订人信息。
3)对每个合同所用沥青混合料型号、数量、做好台账。
4)针对每个合同的付款方式和工程进度,及时通知该合同的负责人进行账款的催要。
5)次月5日前上交单月工地各统计报表。
销售人员考核办法及奖励办法
一、制定目的:为激励销售人员的工作用心性,鼓励先进,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凡属本公司销售、及其他部门人员均照本办法所规范的制度执行。
三、销售人员的考核、奖励及处罚:
1、考核方法及奖励方法:
①奖励金额为单个项目沥青混合料销售数量(吨)元;
②项目按照合同进行付款,每一次付款到期后不超过一个月收回合同应付款项的,给付奖励金额为节点销售沥青混合料数量(吨)元50%。
③最后一次付款到期后不超过三个月收回合同应付款项的,给付奖励金额为销售沥青混合料总量元50%。
④最后一次付款到期后不超六个月收回合同应付款项的,给付奖励金额为销售沥青混合料总量元30%。
⑤最后一次付款到期后超过六个月收回合同应付款项的,不再给付剩余20%的奖励金额。
⑥最后一次付款到期后超过六个月没有收回合同应付款项的,酌情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