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地址
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地址
请求事项:
一、解除第2344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财产保全事项。
二、请求退回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存折。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账号为、户名为、开户行为存折进行财产保全担保。
贵院以第23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财产保全申请。现因申请人须取回提供担保的存折,特申请贵院解除被申请人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