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部署安排,成功创建第一期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全面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银川,结合我市金融领域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和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聚焦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坚决防范“五类风险”,坚决落实“五治”并举,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银川、法治银川,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分类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__〕117号)要求,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银川市20__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__〕32号)责任分工,于20__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指引(第二版)》指标任务,顺利通过中央、自治区考核验收,成功创建第一期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全面提升全市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三、重点工作
(一)试点项目(制度项目):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
重点任务:防范其他突出政治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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