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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装修合同范本

2023-10-23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甲方: 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康田南川18号地块住宅小区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制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与内容:所有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图重大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1)室内给水管网预埋及安装,从楼层一户一表后至户内用水地点;

  (2)室内外排水管网预埋及安装,接至室外第一个检查井;

  (3)室内电气照明线路、电缆、桥架、盘箱柜预埋及安装;

  (4)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预埋及安装;

  (5)从专变、发电机低压屏至用电设备的所有线路、设备安装;

  (6)防雷接地安装;

  (7)消防所有管网预埋及设备安装;

  (8)弱电预埋及设备安装;

  四、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竣工。乙方配合总包单位在总包方预验收前完成所有施工任务,经调试并自检合格,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

  六、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消防及弱电)、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采用固定劳务单价方式。

  七、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23.00 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材、施工安装、调试、保险、风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等各项费用。

  八、付款和结算方式

  7.1 由于本工程量较大,工期较短,计划采用分阶段支付劳务费;

  7.2 当乙方完成栋号封顶的时候,甲方支付相应部分劳务费的20%;

  7.3 当乙方完成所有劳务项目工作的时候,甲方根据形象进度按月支付总劳务费的60%;

  7.4 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总劳务费的15%

  7.5 总劳务费的5%作为施工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无异议后15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九、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重大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根据主合同相应顺延。

  十、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未计价材料)均由甲方采购供应,所有辅料(计价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

  2、水电安装的所有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十一、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时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气、消防及弱电安装图纸、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工作内容。

  (2)甲方指定 现场负责,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材料保管场所。

  (4)甲方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保管情况,检查乙方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和持证上岗情况。乙方如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5)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2、乙方责任

  (1)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

  (2)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3)施工现场水、电材料上下车及现场转运。

  (4)乙方进场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

  (5)现场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严禁浪费或用在非本项目上,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

  (6)在没有交付甲方时前必须保护设备设施,做好成品保护。

  (7)乙方食宿自理。

  (8)乙方提前7天提出一般材料计划,由甲方审核购买,外购设备需提前两个月报计划。

  (9)乙方现场负责人: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其情节拒付乙方所有做工工资等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如乙方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缔乙方作业资格,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3)双方约定的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延长,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该分项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工期延误按总价1%/天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或解除合同,另行安排劳务班组作业,或另行增加劳务班组作业。

  甲方(业主):

  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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