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管理
(一)采购计划管理
1、仪器的添置应根据仪器配备目录和学校实际情况,由实验室管理部门编制添置计划,经学校领导审核后上报主管部门进行采购(或自购)。对于未列入配备目录但属于实验必须的耗材,学校应根据需要采购,也可发动师生收集。
2、学校自行采购仪器、材料和药品应合理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统筹考虑产品的性能与价格,严防劣质产品进入学校。
3、到货的仪器、材料应及时验收。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员和实验教师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技术标准、教学要求及参考说明书进行。验收工作完成后,仪器及时入库,单据及时入账,回单及时上报。
4、有关实验室统计报表由实验室负责人依据账册和资料如实填写,总务处负责核对和汇总,经学校分管领导审阅后盖章上报。
(二)仪器账户管理
1、总务处设仪器固定资产明细账和低值仪器明细账,实验室管理部门分类设仪器明细账、材料及消耗品明细账。明细账需一物一页,按国家统一编制的仪器目录编号顺序进行装订。
2、总务处凭仪器调拨单和发票入账,实验室管理部门凭总务处开列的仪器进校单入账。实验室管理部门及总务处凭经分管校长审核批准的报损、报废单据销账,化学药品及消耗品的销账按消耗数量定期销账。
3、每学期须进行一次全面清点、统计,做到账物相符。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妥交接手续。
4、剧毒药品及危险品的销账,用一次记一次,并记录残余量。
5、学校应列仪器清册,按统一编号顺序登录,一式二份,总务处和实验室管理部门各一份,每学期根据增减情况补充一次。
(三)仪器存放管理
1、学校应按配备目录对仪器分类编号,用油漆书写或用合适标签填写。标签上应注明学校、仪器名称及编号。化学药品标签需用蜡封。
2、仪器存放要求:
(1)仪器分类存放,仪器和药品分开存放,危险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
(2)仪器存放定室,危险品应存放于专用场所,较小规模学校(18班以下学校)设专柜、定橱。结构、体积特殊的.仪器要有专用橱,每件仪器在橱内要有固定的位置,并随仪器的增减作适当调整。
3、仪器定橱定位存放时,应在每橱挂(贴)有仪器编号、名称、数量的卡片或清单。
4、仪器保管要求:
(1)物清:仪器的品种、数量、质量状况和存放地点清楚,每学期核对一次;
(2)账清:及时登账、登表,准确核算,账表、账账、账物相符,凭证完整无缺;
(3)资料清:产品说明书集中装订,妥善保存;
(4)标志清:橱号、仪器分类、仪器编号等标志清楚。有条件的学校应实行信息化管理。
5、仪器保养要求:
(1)常规保养:每次用毕仪器,应做好清洁工作,检查附件,做好保养工作后放回原橱原位。
(2)定期保养:一般每学期结束前需全面做一次防尘、防潮、防锈上油等工作,根据仪器特点定期通电、日晒、检查浸液、擦洗等保养;
(四)仪器使用管理
1、实验人员根据《实验通知单》,准备演示实验仪器,并在用后及时保养、整理。
2、实验人员根据《实验通知单》准备好学生分组实验器材,实验完毕,实验教师及时检查以备另一班级使用,或保养、整理。
3、剧毒药品的使用需单独填写使用登记表,注明用途、数量及残物处理情况,由使用人和实验人员二人共同签名、同时开锁取用。使用残量应交回。
4、仪器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仪器损坏报告单”,查明原因,并做好登记、报损、销账工作。低值易耗仪器的报损由总务主任审批,其他仪器的报损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5、未经实验教师允许不得进入仪器室。使用仪器、药品均须先填写报告单或作记录,预先准备。仪器用毕及时归还。教学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五)仪器维护保养管理
1、认真做好仪器维护保养,损坏的仪器要根据情况及时维修,修理情况要及时登记,保持仪器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
2、实验室管理部门根据仪器实际情况提出报废申请。低值易耗仪器由学校总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其他仪器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自制教具应登记造册,列入实验室管理。
4、实验室现有仪器不能随便拆改,必须拆改时应办理审批手续。
(六)日常管理
1、经常检查实验室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2、经常保持室内外整齐、清洁、干燥。
3、切实落实防盗、防火、防潮、防蛀、防尘、防腐蚀、防毒、防触电等措施,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4、计入固定资产管理的教学仪器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报损、报废等处置处理。
二、实验教学管理
(一)实验教学计划
1、学科教研组须针对实验教学制订学期计划,计划经教务处审核后交实验室管理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制订实验室安排和仪器准备计划,做好教学配合工作。
2、实验教学计划应包括实验目的、需用器材、实验步骤等内容,并对各种实验能力(包括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实验技能等)的培养作出安排;同时计划中还应包括实验知识和实验技能考核的内容。
3、要努力提高实验的开出率和成功率,使实验操作达到预期的效果,防止走过场。
(二)实验教学准备
1、对任课教师的要求:认真备课,同时重视实验准备。填写好《实验通知单》,演示实验于三天前,学生分组实验于一周前交实验室管理部门。预做实验,做到心中有数。对有危险因素的实验切实做好防范工作,对学生分组实验还应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
2、对实验教师的要求:在每学期实验总体安排的基础上,按《实验通知单》安排好实验,将需用仪器、辅助材料及安全防范器材准备妥当,使之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三)演示实验要求
1、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精心设计实验的教学方法和步骤,做好实验准备。
2、演示实验应该与学生随堂小实验相结合,鼓励学生多动手操作。
3、实验前要使学生明确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和对观察现象的要求,实验过程中要引导学生注意观察实验现象,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归纳实验规律。
(四)学生分组实验要求
1、教师应要求学生做好实验预习,在明确实验目的、原理、方法和步骤后,动手进行操作。
2、教师在学生第一次接触实验时应先作示范,对装置复杂、难度大的实验,应指导学生分步完成。学生自主设计实验,应有明确的实验原理、实验装置和实验步骤的说明。所需实验器材经过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审查认可后予以发放,或由学生参与收集日常生活中的适用器材。
3、实验中,教师应要求学生按正确的实验步骤操作,仔细观察,探究思考,得出结论。
4、教师应巡回指导实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实验后,教师指导学生根据实验报告的项目做好实验记录,完成实验报告。
5、实验室内禁止带入零食或饮料。
(五)随堂小实验要求
教师应积极采用随堂小实验的方式,让学生通过实验归纳出规律。
(六)实验考查
1、学校每学期根据实验教学计划进行一次实验开出率统计,作为检查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和实验教学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
2、有关学生实验能力和技能的考查,应着重考查学生的实验设计能力和操作技能。
(七)实验室开放
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实验室,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指导学生开展课外实验活动,引导学生自主设计实验和开展实验探究。
(八)实验教学研究
学校和学科教研组要经常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对于实验教学的教学方法、实验设计、仪器改进、自制教具和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等诸多内容进行探讨,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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