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要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的发展。
《标准》中讲,教师要“将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尊重学生的人格”,“信任学生,尊重个体差异”。这即意味着,教师要服务于学生生命成长的需要,关心学生的生命状态,同时也关注学生自身对生命的体验和态度。同时,《标准》中明确要求教师要积极创造条件,让学生拥有快乐的学校生活。外在环境的改善固然重要,但是在教师与学生交往的微观世界里,教师对教育和对学生的理解与行动将会更为直接地决定学生是否能够拥有一个快乐的学校生活。因此,教师首先要将学生的身心发展放在首位,特别是突出对学生的生命教育,关注学生身心发展,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二、教师要以师德为先,注重自身道德修养。
《标准》提出了指向教师个人修养和行为方面的诸多要求。这些要求更多反映出教师作为平凡的人,哪些心性、品质、行为是适当的,其次才将教师作为“教育者”特有的心性、品质和行为要求融入进来。就学生而言,教师就像一盏灯塔,为他们指明路标,照亮方向,教师的一言一行都是他们效仿的对象。因此,要真正当好一名为人师表的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情操和正确的职业观,必须具有“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奉献精神,必须提高身身道德修养,为学生树立榜样,指引方向。
三、教师要以能力为重,加强专业能力建设。
《标准》中强调了对教师职业能力的要求:第一,强调教师职业的'专业性和独特性,要求教师注重自身专业发展,这是当好一名教师的先决条件。第二,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和与时俱进的理念,所学的知识结构要尽可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新需要,如要求教师“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渗透运用于教学中”等。第三,教师要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合作精神,善于与他人沟通,擅长调整人际关系,自我调控和调节的能力较强。第四,重视培养教师的反思与发展能力。只有不断对自己的教育实践深入反思,积极探索与解决教育实践中的一系列问题,才能进一步充实自己,优化教学,从而使自己逐渐走向专业成长的道路,最终成为一名专家型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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