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商品楼以上下两间为一个小单元(含临设),从20xx年 月 日起出售给乙方使用,房产永久使用。
二、合同期限为40年。即:自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44年12月31日止。地皮使用40年期满后归甲方,若乙方继续使用,甲方可根据市场同等价另行收费,即每年月1日收交一年地皮租凭费,并另行签订合同。
三、全部售金叁万伍千八百元,乙方必须一次性交清。 四、乙方在使用期间,房屋及屋内附设:电器、门窗、玻璃及楼梯等若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概不负责。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若出现房屋漏水或附设有危情,乙方负责修补,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责任。
六、在经营期间,乙方有房屋继承及转让权。
七、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时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有一方违约,按本合同全部售金50%处罚违金。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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