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吉林化工学院团委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供方:
地址: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款
一、交货地点:吉林化工学院文化广场
二、运费条款: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如需转运,转运费由需方承担。
三、交货时间:20xx年5月13日早7:30。
四、质量保证:本产品成品要按需方指定条件制作,自需方收货时有非需方因素造成损坏的由供方补齐数量。
五、安全保证:交货时如由于供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供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产品用途:需方自行使用,不得对外销售。
七、货款结算:合同签订完成时需方支付供方40%货款定金,交货完成后需方支付供方余下60%货款。
八、保密条款:需方须对本协议价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与本协议无关的其它单位或个人。
九、违约责任:供方拖延交货时间,每十五分钟按拖延交货部分货款的50%支付违约金;需方拖延支付货款,每十五分钟按拖延货款的.50%支付滞纳金。其它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拒的事件(火灾、洪水、爆炸、战争、动乱、罢工等)造成无法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供需双方均无责任。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十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调整,经双方协商后可以书面方式修改或补充,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供方(盖章): 授权代表:需方(盖章):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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