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的、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
甲方将 号楼商业门脸,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为商业店铺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合计 年。
第三条:租赁金额及支付方式
该屋的租赁金额为 元/月,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交,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租金 元人民币(大写 )。及房屋内设施押金 元(大写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合同终止时退还押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该房屋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并按时交纳
第五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乙方不得私自改造屋内设施。如乙方对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负责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第六条: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
如有下列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1、未按协议约定提前预交房租或欠缴各项费用达一个月的;
2、未甲方同意,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七条:乙方的安全由自己负责。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进行追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的5%滞纳金。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拆改、变动、损坏房屋主体结构或改变房屋用途的,甲方有权追偿乙方一定违约金。
第九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第: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第: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第: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善意后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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