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宣传牌的制作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
2、材质:
二、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
2.支付方式:现金
三、 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40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四、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费用。
乙方:
1、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
2、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五、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付款,合同工期顺延。
七、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乌审旗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