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 让 方: 云南卡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受 让 方:
签约时间:
鉴于云南卡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唯一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xx万元,并于20xx年01月18日经云南省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合法建筑安装施工企业; 鉴于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云南卡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其中100%的'股权;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股权,独立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云南卡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云南卡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云南卡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1.1 转让方:受让方: 云南卡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海归创业园区1栋
3 2-223号。
法定代表人:胡自昌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1.2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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