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春节将至,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和值班工作,保证全镇上下联络畅通、各项工作运转有序,及时妥善处置各类重要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20xx年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节放假调休具体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1号)精神,20xx年春节放假日期安排如下: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二、切实加强值班工作组织领导
节日值班工作责任重大,是保障城乡安全、有序运行的重要一环。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压实工作责任,增强值班效能。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组织做好值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指导、检查和协调值班工作,确保本单位值班工作体系联络畅通、履职到位、运转高效。
三、严格执行值班工作制度
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各单位主要领导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期间安排离沪外出的,须提前报备。值班人员在岗期间要严肃工作纪律,密切关注、及时报告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认真处理各类文电和信息,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居委会、物业公司、环卫绿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备足值守应急抢修力量,提高突发事件快速处置能力。
四、减少不必要流动
除返乡探亲、必要公务等以外,非必要不离沪、非必要不出境,鼓励在沪过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出行时,做好个人防护、手部消毒等,开展每日自主健康监测。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带头在沪过春节,因返乡探亲、必要公务等确需离沪的,严格落实报告审批制度。
五、加强应急备勤
春节假期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备勤,确保突发情况一旦发生,可以迅速组织有效力量投入一线战斗。具体要求上,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备勤力量统筹,除当日值班人员外,确保本部门、本单位每天有至少半数以上工作人员作为在家应急响应备勤力量,24小时随时待命、1小时内随叫随到。备勤力量要注意考虑男女同志搭配、是否能够驾驶车辆等因素。备勤期间,人员不得离崇,243小时保持手机畅通。春节期间,离崇人员需要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备。
六、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社会面情况的.掌握,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确保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要严格按照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收集、核实、报告和处理工作,提高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遇到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信息)要立即报告,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置情况,随时续报,直至处置完毕。
节日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有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无事报平安,防止漏报、迟报,杜绝瞒报。值班当日下午15:00时前向镇值班室报告情况,镇值班室设在机关楼105室,电话:。镇总值班室电话要确保24小时有人接听,由带班干部做好值班记录,并于每日16:00前通过“区政府值班平台”(登录政务微信→通讯录→政府→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值班平台)向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当日值班情况。(“零报告”格式:XX单位,值班情况正常,值班领导,值班员)。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重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疫情、灾情及其他紧急重大事件,镇机关值班人员要及时汇报带班领导,并通知镇城运中心主任苏士新,相关情况经领导审核同意后在第一时间(事故发生或发现10分钟内)以4电话或书面方式向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对因迟报、漏报、瞒报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依照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七、切实加强工作督促检查
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值班工作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区政府总值班室将在节日期间抽查相关单位节日值班工作情况。
请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将春节期间值班表及本部门、本单位应急响应备勤力量安排表,于1月26日(星期三)下午15:00前报镇党政办李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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