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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企业劳动合同

2021-03-22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固定期限)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

  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见《员工手册》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元或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员工手册》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北京市户口人员上五险(五险:工伤、养老、生育、失业、医疗)

  2、外市户口人员上4险(四险:工伤、养老、失业、医疗)有居住证增加生育

  险

  3、城镇户口人员上缴住房公积金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

  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应聘人员登记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准确;

  2、特殊工种必须按照劳动部门规定持证上岗;相关证件存行政部备案。

  3、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包括:员工手册、公司保密制度、工厂安全制度等);

  4、当事人需服从工作安排(如两次调动不服从领导安排自动离职);

  5、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追究经济责任。严重脱岗警告一次,经班组三人以

  上确认自动离职。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

  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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