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15时09分,灵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市卫生监督所电话报告:“我市发生一起疑似食物中毒,现有多人在市人民医院救治,请安排人员现场采样”。15时15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公共卫生科、检验科5名工作人员前往灵武市人民医院进行调查采样。是因为马三手抓美食城承包宴席造成的。
一、基本情况
马三手抓美食城现有职工37名,其中厨师6名。5月8日中午12:00时,约350人在马三手抓美食城参加婚宴就餐,该餐厅供应手抓(羊肉)、牛腱等8凉8热16个菜品。当日20:00时,就餐人员相继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分别自行到灵武市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宁医大附属医院就诊。5月9日中午,随着就诊人员的增加,灵武市人民医院急诊科怀疑食物中毒,向市卫生监督所进行了报告。
二、流行病学调查
首发病例王某某,女,26岁,于5月8日20:00出现呕吐症状,腹泻1次,为稀水样便。截止5月9日15:30分灵武市人民医院接诊集体就餐者12名,5月10日16:00时累计发生病例24例。部分患者自述菜品“牛腱”颜色呈绿色。临床症状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发热、腹痛、腹泻,个别伴有头疼、头晕等症状。流行病学分析:24人年龄分布在2岁6个月—79岁之间,女性15人,男性9人;24人均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呕吐物为淡黄色粥样残渣,腹泻物为稀水样便,其中2人症状较重。最短潜伏期2小时,最长潜伏期28小时,平均潜伏期14小时。所有病人经医院对症治疗后症状缓解, 截止5月24日无死亡病例,患者便样及呕吐物均在所在医院进行检验。在对现场调查时了解到,该餐厅已经对当天的剩余食物进行了销毁处理,没有将现场食品留样,市疾病预防中心专业人员对部分残留食品及现场现做保存食品进行采样,并将样品立即送往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
检验结果
20xx年5月16日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银疾控卫检字(20__)NO:S/Z2011001-002号和NO:S/Z2011003-004号检验报告:2号样(熟羊肉)、3号样(熟牛肉)、4号样(熟羊肉)样均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3号样(熟牛肉)检出纽波特沙门氏菌。
结论
依据:
(1)24名患者均有在该餐厅集体就餐史;
(2)部分患者反映当时菜品“牛腱”呈绿色,个别餐桌进行了更换;
(3)出现急性胃肠道症状患者发病时间集中;
(4)急性胃肠道症状患者在相同时间食用过相同食物;
(5)送检食品中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和纽波特沙门氏菌。最终诊断为:细菌性食物中毒。
控制措施
1、5月9日灵武市卫生监督所对该餐厅进行了查封,暂停营业。
2、加大医疗机构患者搜索力度,要求各医疗机构密切关注5月8日用餐人员就诊情况,一经发现及时向灵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灵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密切监测事态发展,进行个案追踪调查,核实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协调做好现病患者的救治工作。
5、灵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专业人员对该餐厅规范消毒。
三、建议
1、羊肉和牛肉是经常食用的肉类,在采购时要索证索票,制作和加工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到先做先出,并有明显标示,严防交叉污染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2、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3、加大餐厅对进货渠道的`监管力度,注重冷藏设施的正常使用,提高餐饮业法人及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卫生知识,增强其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GB478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方法[S].20__:38-130
〔2〕何晓青.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方法提要[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2:172-173.
〔3〕宁夏卫生监督员手册.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 医药卫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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