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销售方)
乙方: (购货方)
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销售协议,共同信守履行,如下:
1、甲方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商品标明的质量期限及保质期内提供商品的质量和安全负责。甲方不得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或临近失效的商品给乙方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以批发价给予乙方,如有价格变动时甲方需提前15日通知乙方确认后才能生效。
3、乙方向甲方发出商品的订单,甲方收到乙方订单后,凭商品订单数量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乙方对商品进行验收。
4、甲方确定订单后必须按时按量发货,如某项商品缺货或货量不足,必须于发货前5天时间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才发货。
5、甲方对提供乙方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时实行包换和包退。
6、结算方式:甲方提供专用票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付款以转账、现金或电汇的方式支付给甲方。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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