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党组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让我们有了一个大体的制度框架与制度轮廓,让我们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方面迈出了至关重要的第一步。但制度的确立并不等于制度的定型。邓小平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党的xx大更进一步指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
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依然处在不断变革过程中。恩格斯曾经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我认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尚且如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是如此。不论是用毛泽东的话讲 “草鞋无样,边打边像”,还是用邓小平的话讲 “摸着石头过河”,都表明今日中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依然在探索过程中。不断变革的社会状态当然需要制度的不断变革与创新。
正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尚在不断变革完善过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有辉煌也有遗憾、有成功也有不足、有经验也有教训,我们不主张用“中国模式”这样略显凝固的提法来概括中国社会的发展实践,而是用“中国道路”这样开放性的话语来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改革中前行,在创新中进步,在发展中完善。从词态上讲,“中国模式”是过去完成时,“中国道路”则是现在进行时,哪一个用法更准确一目了然。
其次,制度的不断变革意味着一些已经成形的制度体制还要进一步变革,意味着要对既定利益结构进行与时俱进、顺应历史潮流和民意的调整。这一过程必然必然会招致一些既得利益群体的反对,会有极其巨大的阻力和意想不到的波折。在这方面,要像邓小平所说的“这个任务,我们这一代人也许不能全部完成,但是,至少我们有责任为它的完成奠定巩固的基础,确立正确的方向。”我们必须拿出一往无前的勇气,不断用好的制度来革除不好的制度,用好的制度环境来取代不好的制度环境,用好的制度变迁路径来替代不好的制度变迁路径,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科学、健康、规范、进步的制度保障。
最后,制度的真正完善依赖于社会经济关系的根本进步。马克思主义认为,制度是社会经济关系的产物,制度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客观必然性,并不是人想当然自我选择与设计的,而是基于客观的社会历史形态的。社会经济关系是决定制度形态的深层次原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并不是我们想完善就能完善的,而要在中国社会经济关系进一步社会主义化的前提下展开。没有社会主义的不断成熟,就没有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这一过程任重道远,这一过程没有止境。
此致
敬礼
汇报人:diyifanwen
汇报时间: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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