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食堂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两间、大小餐厅各一间、储存房一间、电动三轮车一辆、副食柜一个、蒸饭车一台、冰柜一台、保温车一台、煤气灶两套、煤气瓶四个及若干餐具、厨具物品供乙方经营使用。
2.乙方拥有上述物品的.使用权,要爱惜甲方财物,在承包期内如对厨房、餐厅及硬件设施进行装修、改造,须提前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许可,在承包期内对上述物品的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
3.甲方提供电动三轮车供乙方买菜、米、油使用,不得进行其它用途。车辆的安全,维修均由乙方负责,如果车辆安全存在问题,甲方有权收回。
4.乙方自行购买食堂日常用品、生活用品,甲方自行经营副食柜,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下月中旬向甲方结算,采取自负盈亏方式。
5.乙方自行安排厨房员工,并负责其工资、生活及福利和安全,甲方提供其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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