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田林县八渡中心校
乙方(劳动者):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20xx年9月1 日起至20xx年秋季学期结束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学校后勤工作岗位担任食堂工友。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具体工作任务为:负责学校食堂食品的蒸、洗、切、烧、煮、分等日常工作,每天三餐前后必须按学校规定做好食堂各种消毒卫生工作。
三、工作要求及作息时间
1、甲方实行工作累计每日不超过8小时工作制。节假日照常休息。
2、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在节假日加班加点的,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业务培训,根据工作环境、制度的需要,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劳动工作服1-2套。
4、乙方在上班时间不能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有事必须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
四、劳动报酬
乙方的`劳动报酬由基础工作+绩效工作构成,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基础工资,每月30日为固定发薪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发基础工资的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甲方最多不能拖欠基础工资超过3天时间。
1、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每月一次性付乙方基础工资600元。
2、根据乙方工作表现,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给乙方发放绩效工资。
3、因节假日留守学生需要,每天加班费定为60元,每月和工资结算。
五、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及纪律奖惩等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执行。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2、 2、乙方因故辞职或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由于学校食堂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乙方需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月工资和加班费。
3、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田林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田林县八渡中心校
单位负责人(签章):
20xx年9月 日
乙方(签章):
20xx年 9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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