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使用车辆,节约公司费用开支,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登记表》,用车超过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公司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
对无法安排的用车,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三、车辆管理
公司车辆的相关证件统一由财务部管理,及稽核等事务。
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四、用车纪律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
(4)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5)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由本部门主管签字,总经理签字再由车队主管签字,确定驾驶员。签字不全不得放行。
(6)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回库停放整齐。
(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罚。
(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9)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得借故拖延还车或拒不出车。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3)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4)原则上由司机负责企业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企业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刻向有关各方汇报。
(15)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2)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营运。
(4)擅离工作岗位。
(5)弄虚作假,虚假报销油费,过路费,维修费;
(6)下班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7)私自借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9)对客户态度恶劣,影响企业声誉。
(10)遗失车上设备、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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