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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工作总结

2024-04-22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20xx年,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在市纪委和教育工委的领导下,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围绕教育中心工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挺规矩和纪律,确保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各项举措在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在推进“两个责任”建设、纠正“四风”和查处顶风违纪案件等方面实施强有力的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受到市纪委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谋划,强力推进廉政建设

  教育纪工委主动参与党风廉政建设总体目标的谋划,根据市委和市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向局党组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根据市委文件精神,参照省教育厅的做法,研究制定了沧州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对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进行了细化。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和反腐倡廉实际需要,确定了20xx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一)组织召开了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会议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和主管局长、县(市)一中校长,石油分局、市属高校、直属中学、幼儿园负责同志,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计200余人参加,规模大,效果明显,对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落实处级干部“一岗双责”的任务要求。5月份印发的《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结合处级干部业务职能分工,对16名处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

  (三)落实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全员责任制。根据机关科室职能和承担职能权利的风险等级,对23名科级干部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明确将各科室权利职能通过细化纳入监管和考核。

  (四)将全员廉政教育作为专题进行规划。教育纪工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分阶段开展廉政教育年“六个一”活动。组织155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观了沧州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动员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第二届‘清廉中国’新闻摄影、公益广告、漫画征集活动”;组织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直属学校(幼儿园)校(园)级干部共计106人观看廉政剧目《直隶巡抚于成龙》。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时间节点,纪工委定期不定期组织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领导讲话读本学习,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平台短信,发送廉政信息或通报,教育收到良好效果。

  (五)启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末位约谈机制。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关于科级学校述德、述职、述廉“三考合一”的文件规定“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中,得分平均值列在市直学校领导干部后5名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由教育纪工委进行约谈”。5月22日,教育纪工委首次启动约谈机制,对市直中学在20PC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中履职不力的5名领导干部进行谈话。要求他们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端正态度,制定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务求20PC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能力有较大提高。约谈机制的启动,倒逼学校领导干部认清形势,提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找准定位,确保监督责任落实

  加强对作风建设和防治腐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对同级党委、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是纪检部门的重要职能。教育纪工委按照“三转”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强化措施,监督到位。

  (一)以“三重一大”事项为重点,强化对教育局党组的监督。一是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全过程,监督重大事项的关键环节,对8名校级干部的提拔任用、6项重大项目的招投标进行了全程监督。二是对局班子成员个人事项进行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3名处级干部婚丧嫁娶如实进行了申报。在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过程中,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腾挪办公用房,整改工作彻底、到位。

  (二)以“诫勉谈话”为手段,强化对学校领导班子的监督。一是实行年度考核结果诫勉谈话制度,对考核中发现的领导班子个人存在的问题,由纪工委书记进行谈话。二是对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约谈。三是对上访问题反映强烈的学校,对一把手进行谈话。全年仅纪工委书记约谈校级领导干部就达15人次。

  (三)以“立项监督”为抓手,强化对防治腐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为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一是立项监督,确定“20xx年教师招聘工作”“第十三中学扩建一期工程招投标”2项立项监督事项,监察室对每项工作环节进行协调和全方位监督。二是跟进监督,参与市直学校8名副校长提拔考察工作,把监督贯穿干部选拔考察工作全过程,监督考试院完成中考阅卷设备招标工作。三是日常监督,监督考试院完成研考、自考及中、高考工作,监督装备中心、电教中心、武术科完成初中升高中理化生实验、信息技术考试、体育测试工作,监督高师科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

  (四)以“八项规定”为突破口,强化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20xx年,是全市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的一年,教育纪工委根据市纪委精神,持续发力,在教育系统营造“规定当头”的氛围。一是再动员,掀起新一轮高潮。4月,在全市教育系统召开了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工作专题推进会,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再加压,会议印发了《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的实施方案》。二是再警示,防止思想松懈。2月,印发《关于对寒假期间直属学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4月,印发《关于加强“五一”“端午节”期间执纪监督的通知》,转发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9月,印发了中共沧州市教育纪工委《关于20xx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三是再检查,严防问题反弹。对机关和学校办公用房多次进行督导整改,对公车封存、公车使用进行明察暗访,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突出问题,纪工委全年共组织检查9次,通报整改问题21件次。

  三、严格执纪,力挺纪律和规矩

  4月份召开的全市教育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工作专题推进会,明确提出教育系统各级组织和个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工作纪律及个人生活的行为准则和底线,从小事小处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部署要求上来”。教育纪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开展各项活动,力挺纪律和规矩。

  (一)亮明纪律。根据会议精神,《方案》在市纪委明确12种违纪行为的基础上,同时明确了教育系统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征订教辅资料、高中违规招生行为等4种行为为违纪行为,列为20PC年教育纪工委重点查处的内容。在元旦、春节、寒假、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纪工委根据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下发通知,明确纪律要求。

  (二)专项查处。20xx年,纪工委对教育局机关和学校的执纪监督力度明显加大。上半年,2次检查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情况,4次对市直属中学和幼儿园落实执行纪律情况进行暗访。自10月1日起,在局机关和市直学校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金秋利剑”行动,严厉查处机关科室和学校内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剑指顶风违纪和歪风邪气,凸显了把政治规矩和纪律挺在最前面的决心和力度。“金秋利剑”行动主要以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四乱”问题和顶风违纪的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击开展四个专项活动:一是以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为目的,开展查处办公用房超标专项活动;二是以加大教育系统的公信力为目的,开展从严治理有偿补课专项活动;三是以强化执行教育政策的严肃性为目的,开展查处违反收费政策专项活动;四是以规范工作人员从政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为目的,开展查处违反纪律规定专项活动。“金秋利剑”行动共查处违纪问题4起,整改类问题25件。

  (三)严肃问责。20xx年,纪工委对查处的违纪问题从严从重问责,绝不手软。3月份,通报第一职业中学等5所学校带班、值班人员缺岗和公车未封存的问题;5月份对机关基础教育科1名工作人员上班玩游戏进行通报批评;10月,8所学校的查处情况和4名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问题被通报,2名受到警告处分,2人被通报批评。

  四、严肃督查,严厉查处顶风违纪

  认真落实市纪委“三转”工作要求,突出主责主业,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力度,查办教育系统违规违纪案件。

  (一)不断拓宽案件线索。为拓宽案件线索,将信访办理作为有力抓手,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认真对待信访工作,建立来信来访登记、签批、承办、回复以及责任落实等一系列制度,以保证不漏掉一个案件线索。实行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阅批群众信访件制度,对重要来信做出批示,并亲自过问、督促办理结果。通过上级转办案件、信件举报、电话举报、网络邮箱举报、新闻媒体、网站、网络平台留言的形式,获得案件线索,加大筛选力度,对线索进行清理和分类处置,区分轻重缓急,特别留意和筛选涉及热点问题的案件线索,对涉及和影响教育行风和教育环境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共查办各类信访件123件,其中1件,省级86件,市级交办5件,内部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举报案件31件,经过认真筛选,对107件举报线索进行了初核。

  (二)加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监察室加大督查力度,督办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泊头市第四中学违规招生,督促泊头市教育局采取措施,制止违规招生行为,所收住宿费被责令退回,并给予了通报批评,及时平息了造成的负面影响。黄骅市骅西小学五年级违规订购教材,督促黄骅市教育局责令骅西小学进行整改,所收书费暑假前全部退还给学生。南皮县刘八里乡四八里中心小学五年级违规订购教辅,根据相关规定,追究校长责任,给予校长和当事人行政警告处分,通报批评,取消20xx年评优、晋职资格,扣发20xx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强化自办案件工作。对驻省厅纪检组和市纪委转办的案件,积极认真地进行调查处理,凡要结果的,都按时上报调查结果,凡要求配合调查的,都克服困难,积极配合。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问题直查快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配合市纪委调查石油分局相关领导违纪案件,直接参与调查石油分局学校违规订购教辅、东风中学招生违规收费问题,经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孟争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银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青石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石油分局综合科孟宪周、东风中学姚晓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石油分局基础教育科张春彦、供应学校吴建升党内警告处分。对举报反映的第一中学教师“萝卜招聘”问题、十四中学择校费问题、十三中学个别教师补课等问题,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了情况。

  五、认真总结,信息工作迈上新台阶

  20xx年,纪工委高度重视科室信息工作,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切实做好信息的筛选和归纳整理,精选精编教育系统亮点工作上报信息,认真把好信息出口关,进一步提高上报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年初,市教育局“落实‘两个责任’经验做法”典型材料被刊登在《沧州反腐倡廉建设》20xx年第1期。6月,市纪委在市教育局召开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工作交流会,市直部门监察室主任及党办室(办公室)信息负责同志共计2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教育纪工委报送、采用信息条数均列第一名受到市纪委领导的表扬并做了典型发言。

  20xx年,共向市纪委报送信息19条,在《沧州纪检监察》刊登信息4条:头条信息《市教育局反“四风”治“四乱”着力打造风清气正教育环境》、单条信息《市教育局纪工委三举措发挥监督责任》以及2条简讯。向局办公室报送信息13条,在局《教育简报》刊登信息7条:《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专题推进会议精神》、《廉洁自律树正气,警示教育筑防线—市教育局组织参观沧州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南皮县召开警示培训会矫正中小学教师不良教育行为》、《沧州市第二中学细化规定,强化措施,结合学校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教育纪工委强化廉政目标责任,启动实施约谈机制》、《市教育纪工委开展“三转”“三实”专题调研活动》、《市教育局组织教育干部观看廉政剧目<直隶巡抚于成龙>》;在《办公室通报》刊登信息1条:《强化责任,严明纪律,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在教育局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8条。7月通过调研,撰写《沧州市教育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情况剖析及对策研究》和《强化举措,严格监管,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新常态》2篇调研报告,上报市纪委和省教育厅。

  20xx年,教育纪工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工作部署,进一步坚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力挺规矩纪律的决心和信心,加大查处顶风违纪的力度,强力推进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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