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20xx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xx年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休息。其中,4月4日(星期六、清明)为法定节假日,5日(星期天)照常公休;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6日(星期一)。
二、不能停止科研、生产等工作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办公大楼、教学大楼、住宅区、学生宿舍等的安全保卫工作,尤其要注意防火和防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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