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宝清县绿岛小区42号楼一号车库装修完毕,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以及续租
租赁期限自20xx___月___日至20xx年___月___日,合同期满后,乙方未及时交付或者临时占用房屋,应向甲方交日房租。按人民币100元/天计算,期满后10日乙方未向甲方交付日租房或者不与甲方协商,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租房,可强行开锁收回房屋。产生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1、租金:该房屋租金为¥ 元/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及房屋租金共¥ 元整。
第五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约定如下:
承租期间产生的有线电视费、网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燃气费取暖费等一切费用都由承租方承担。如承租期产生的欠费由押金中扣取。
第六条 物品
在合同期间室内物品等厨房设施.由承租方使用。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第七条 合同期内承租方禁止将本房屋进行转租、转借。否则押金不予返还。在承租期间承租方应承担房屋管理和修缮义务,例如上下水、电、煤气、等……如产生问题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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