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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工作措施方案

2023-10-07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严防死守,把疫情防控放在春运工作首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提升春运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平稳有序出行。

  二、职责分工

  (一)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议、研究、批准全县春运工作方案及领导小组人员,检查指导春运工作开展情况,决策春运工作重要事项,协调解决春运重大问题,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职责。

  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部署,组织督促检查春运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跟踪掌握春运动态,及时发布春运信息。

  (二)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督促行业管理部门重点做好“两客一危”车辆、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运输市场的管理,牵头落实道路运输市场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依法打击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科学制定运输方案,优化运力配置,满足旅游出行需求;发布公路通行信息,保障公路畅通。督促指导道路水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春运期间疫情防控要求,重点做好进出场站人员快速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科学佩戴口罩、快速引导客流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客运一线服务人员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强化实名制购票和对号入座管理,及时停运太和来往中高风险地区的道路客运班线及包车客运业务。督促道路水路运输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营运车船的维护检测,加强司乘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落实卫星动态监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督促重点企业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客运场站、公交场站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突发能力。

  (三)县公安部门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落实疫情防控强制隔离和封锁措施;打击造谣惑众、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群众利益。公安部门要加强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场所治安管理,加大对炒票、拉客宰客、“黑票点”、“黑站点”等非法活动的打击力度,确保春运期间治安秩序良好;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需要在重点路段设置春运交通安全服务检查点,加强过往车辆特别是“两客一危”车辆、重型货车、校车的安全检查,严管严查“三超一疲劳”、人货混装、报废车上路、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对易堵路段及时集中警力开展交通疏导,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作用,维护正常交通秩序;落实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公安部门负责依法维护社会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人流密集场所管控,保护重点区域人员人身安全。

  (四)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春运期间卫生应急预案,做好春运期间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的便民医疗服务和疫情监测防控工作。负责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督导公铁水等单位完善防控措施,指导交通场站设置隔离区;统筹协调处置交通环节发现的疑似病例,对发现的疑似人员早隔离、早治疗。

  (五)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春运安全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春运工作,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加强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对春运期间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六)铁路部门负责火车站内疫情防控、旅客运输和区域内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铁路部门疫情防控各项职责,重点做好进出站人员快速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科学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客运一线服务人员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快速引导客流等疫情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进出站人员的健康码核验、车站广场安全保障等工作。加强行包安检,防止乘客携带危险品上车。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车站广场的安全保障工作。

  (七)县人社部门负责农民工流动情况的监测工作,提前摸排务工人员返乡返岗需求,加强工作衔接。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保证返乡的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避免节前民工集体讨薪等恶性的事件发生。

  (八)县邮政部门负责做好春运期间邮件、包裹、快递的收寄、安检、运输工作;督促快递企业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控和物品消杀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九)县气象部门负责天气信息发布,为春运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信息服务。

  (十)县教育部门负责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春季开学时间。加强校车的监督管理,确保春运期间上下学时段校车规范运行,车辆及驾驶员符合要求,加强假日期间校车封存管理和乘车安全宣传。

  (十一)县文化旅游体育部门负责发布旅游信息,规范旅游环境和秩序;引导旅客错时错峰旅游,指导景区按照不超过核定人数75%的标准合理安排游客接待工作;督促旅行社认真查验旅游包车企业、车辆、驾驶员资质条件,落实用车“五不租”制度。(用车“五不租”制度,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即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

  (十二)县新闻宣传部门负责春运宣传报道工作,跟踪报道春运工作开展情况,发布春运信息,传播社会正能量;及时发布疫情防控要求、旅游安全提示,引导公众错峰避峰出行,减少不必要出行。

  (十三)团县委负责做好春运期间志愿者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

  (十四)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做好春运期间城市市容的管理工作,加大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等行为的治理,为旅客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十五)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及周边地区的市场管理,确保经营有序;依法打击违反价格管理的行为。

  (十六)县发改部门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价格管理和相关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十七)县武警部门负责维护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的春运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八)县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做好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针对返乡务工人员的消防宣传活动,加强灭火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九)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筹做好本辖区春运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研究部署抓实抓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履行乡村路长职责,督促乡村道路专管员提高公路巡查、安全隐患排查频率,对通达农村客运班车的道路重点巡查;开展道路清障,治理沿路逢集设市,加强道路停车管理,联合交管部门合理设置集镇、三轮车、四轮车等非机动车限时禁行路段,明确具体人员引导机动车和三轮车、四轮车等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在指定区域,确保集镇道路客货运输畅通;全面完成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开展好春运工作。

  三、实施步骤

  20xx年春运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28日之前)

  组织开展春运客流量调查和预测分析,联系各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掌握各种运输方式需求、安排及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成立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县春运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春运工作组织和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组织部署所承担的工作,制定具体方案,细化责任,落实到人。

  (二)实施阶段(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春运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实施春运工作,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加强部门协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春运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总结阶段(20xx年3月9日至3月12日)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春运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3月11日前将春运总结上报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汇总并按时向市报送。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疫情防控放在春运工作首位,坚持常态化疫情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方案,确保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做好春运服务,也要在局部出现疫情后做好应急应对,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及省市春运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切实抓好全县春运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县20xx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见附件1),同时设立疫情防控、安全应急、保通保畅三个工作组和工作方案(见附件2,附件3,附件4)。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春运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认清春运形势,强化疫情防控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20xx年综合春运疫情防控总体工作方案》以及省市县冬春季特别是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错峰控流相关工作,降低因春运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各类客运场站、服务站所、企业要按照交通运输部《20xx年春运期间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科学组织售票和加强乘车管理,全面梳理售检票、进站、安检、候车、中转、乘车等人员易聚焦环节,采取严控超员、增加通道、优化流程、控流限流等针对性措施,加强引导,尽可能减少人员拥挤;要严格执行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设置临时留观区、开展疫情防控宣传等预防措施,严格执行乘客核酸检测证明查验、上车测温、进站健康码查验、人车票一致性查验实名制登记对号入座、司乘人员和乘客全程佩戴口罩、发热人员及时隔离、移交、配合流调和必要医学检查要求等工作。严密防范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扩散。

  2.加强乘客和一线职工个人防护。所有客运一线服务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督促要求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对客运一线服务人员要加强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各单位对纳入“应检尽检”范围的一线客运服务人员,要保障其按期开展核酸检测,特殊岗位要做到一次任务一检。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安排,加快推进客运一线服务人员疫苗接种组织工作,将接种范围覆盖到参与春运的志愿者等群体,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尽早实现“应接尽接”。

  3.强化春运疫情防控检查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春运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督导公铁水各单位完善防控措施,指导交通场站设置隔离区(留验站),及时通报疫情信息;统筹协调处理交通环节发现的疑似病例,对发现的疑似人员早隔离、早治疗。

  4.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针对局部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客流突变、车次停开等情形,提前制定和完善有关应急预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采取加大消杀力度、降低客座率等更严格防控措施,必要时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减少或暂停客运班线。采取暂停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服务措施,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为医护人员、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

  (三)加强行业监管,确保春运安全

  1.压实安全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要结合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落细各类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强化“六项机制”建设,全力打造“平安春运”。

  2.加强安全监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除患;强化“两客一危”、重型载货汽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等制度,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实施方案要求,在包保责任片区的高速公路路口、春运交通安全服务检查点等主要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特别是“黑车”、“专线车”等非法经营、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以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车辆、驾驶人“带病”运行;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导和纠正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非法客运车辆排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铁路有关单位要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强化对线路、运输设备的检查检测和维修养护,严格落实各项作业标准,加强运行实时监控和现场安全管理。地方海事部门要强化重点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3.开展春运安全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一线认真开展春运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实行挂牌督办,随时整改到位。对不能确保安全的企业,应坚决停运避险,整改合格后方可执行春运作业任务。

  (四)科学组织运力,提高保障能力

  根据上级分析和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预计我县20xx年春运人口流动规模将显著低于常年,客流量存在较强的不确定性,节前客流相对分散,节后返程仍然较为集中。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指导督促各企业、客运站准确把握客流新特点,科学分析、预测旅客和货物运输需求,合理制定运输方案,在重点地区、热点路线和高峰时段提前调配运力,及时完成疏运,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运输需求和运输能力,加强运力供给,组织道路客运、城市交通运力,切实做好综合运输服务衔接、城市和农村两端不同运输方式衔接。人社部门要提前摸排我县务工人员返乡返岗需求,加强输出地输入地工作衔接,会同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起讫地相对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返乡返岗需求,适时组织开行农民工返乡和回城“点对点”包车运输,并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和到达交接工作。要坚持“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在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统筹做好电煤、成品油、粮食及肉禽、蔬菜等重点物资运输,满足企业正常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邮政、快递企业要保证春运期间信件、包裹和快件的收寄、运输和投递服务。

  (五)完善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将春运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展示行业和地方形象、提升服务品质的重要载体。要认真落实道路客运领域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依法优先出行政策,体现到购票安检、候车等环节,提供优先优待和热情服务,营造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规范客运企业价格行为,严格落实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儿童乘车优惠政策。要关心农民工、学生等群体,优化网络、电话、手机客户端等售票方式,做好团体票预定等服务,提高购票便利度。对延误的班次要及时向旅客发布信息,消除误解,争取理解支持。要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码代办代查、人工售检票、咨询引导等服务,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团县委要组织开展好青年志愿者“暖冬行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精准确定岗位,加强规范管理;要按照“非必要,不上岗”和“谁使用、谁管理、谁保障”的原则,切实加强志愿者防疫及服务保障。

  (六)开展治堵保畅,确保道路畅通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加强春运高峰时段、热点路段的路网运行状态监测,及时发布易拥堵缓行路段信息,引导车辆错峰出行;要加强高速公路路口等重点场所的疏导检查,加强业务协同,做好交通管控事前会商和路警联勤联动工作。各乡镇要总结春运经验,对历年来春运期间逢集路段、乡镇街道等易拥堵的路段,开展治堵保畅工作,提前指定车辆集中停放场所,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到指定场所停放,开展车辆道路停放、骑路逢集等联合检查治理,确保春运期间的道路畅通。

  气象部门要加强大风、寒潮、暴雪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健全气象信息快速通报和预警机制,及时发布信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细化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备好铲冰除雪、应急救援等物资设备,落实好应急运力;要做好恶劣天气下的交通运输管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督促公路经营管理和养护单位及时铲冰除雪,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暂停或调整发车班次、水运企业落实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干线公路通行。火车站、客运站发生大面积延误时,要及时调派力量,做好引导疏散,避免出现大规模人员(车辆)滞留。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和谐氛围

  春运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精心组织春运宣传工作。要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创新媒体传播方式,综合发挥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做好聚焦性风险提示,增强旅客个人疫情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引导公众避峰错峰出行,减少不必要出行,特别是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险地区。要加强春运正面宣传引导,深度挖掘身边春运素材,突出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举措、春运感人事迹等。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八)制定完善预案,提高保障水平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春运期间低温雨雪等恶劣天气、如出现零星散发疫情等情况,抓紧抓实抓细春运期间疫期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完善各类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组织运输企业认真制定应急运力和人员储备、应急物资运输预案,储备疫情应对车辆,开展检查、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在易积雪结冰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和铲冰除雪、应急救援的设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乡村各路长、专管员加强公路巡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对干线公路、农村重点地区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易堵、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和节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和分流绕行预案,一旦因恶劣天气、交通事故、车流量大等原因发生大面积拥堵,要及时组织开展清障救援、铲冰除雪等工作,保障道路通行条件,同时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尽快恢复交通秩序。要区分疫情零星散发、区域聚集性、较大范围暴发等不同情景,对可能出现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客流突变、车次停开等情形,谋划好运输组织、服务保障等措施。要健全完善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运处置机制,做好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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