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辐射、示范作用,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整体水平,对每一学年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及时予以表彰,学校决定每学年评选广东江北中学最佳教师,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顾全大局,具有团结协作、不断创新的精神和严谨工作态度,热爱教育教学工作,认真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二)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在学年的教育教学评价分数原则上要在参评教师的前60名以内。
(三)原则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年度高考、学科竞赛成绩突出。
2.本学年度主持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能够带动本学科教师进行课题实验研究和成果转化推广工作。
3.在本学年的教育教学类比赛中获市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4.在本学年的`教育教学论文评选中获市一等奖以上的奖励。
5.本学年内在CN、ISBN、ISSN刊物上发表论文。
二、评选程序
1.根据评选条件:个人申报或学科教研组长推荐候选人,在学科教研组述职并进行无记名投票,同意超过50%的候选人,由学科教研组上报教学处。
2.经教学处核实的候选人在全校教师大会上述职,并进行无记名投票,同意票数应在有效票50%以上的候选人,上报学校。
3.经校务会议通过后予以确认,颁发《广东江北中学学年最佳教师》荣誉证书并奖励。
三、其他
学校领导和中层干部每学年评选不超过5名。
广东江北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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