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受聘员工):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福建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双方同意签定如下劳动合同,并共同信守。
2、劳动合同期: 合同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合同期内,乙方的岗位职务为 ,试用期工资为 ;试用期满,经考试合格后,其基本工资为 元,级别工资为 元,职别工资为 ,工龄工资为 元,奖金视出勤情况、工作业绩而定。
4、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岗位职务发生变化的,根据公司的工资管理方案,工资也随之进行调整。
5、乙方在合同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维护甲方利益和声誉,积极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和销售任务。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
a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再从事公司的相关工作的;
c乙方因严重违反本公司管理条例,达到辞退条件的;
d乙方如连续旷工两天或在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甲方即予解聘。
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和判刑的劳动合同即自行终止。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
a乙方因病或负伤在医生规定医疗期内的;
b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8、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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