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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制作代理合同

2021-01-16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广告客户(甲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联系方式(qq):

  电 话:

  广告代理单位(乙方):---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

  联系方式(qq): ---

  电 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甲方“酒泉赛弛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全年广告制作设计服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具体合作项目内容及要求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2个月,从 20-- 年 6 月 20 日至 20-- 年 6 月 20

  日。

  三、服务费用

  双方约定,广告制作发布费用一月一结,双方约定价格如下:

  1、乙方在该合同期限内,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制作费用进行结算,乙方不得随意涨价

  2、广告制作发布费用,以双方确定的广告制作发布费用、甲方指定验收人员凭实际验收单进行报支,具体支付金额以甲方人员最后确认核准金额为准;

  3、甲方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将广告制作发布费用支付给乙方;

  在合同执行中,甲方不得将任何广告项目转由其他公司服务,否则视为违约。如在未结清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或无充分解约理由的前提下,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仍属于违约,乙方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付款方式

  按月总合支付服务费,甲方应于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服务费。

  五、知识产权约定

  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

  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得拖延;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3、甲方需及时向乙方反馈修改意见。

  4、甲方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告知乙方制作内容。

  5、甲方需每次提供详细的制作清单(尺寸、材质、时间)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2、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2、乙方需按照事先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作品;

  3、乙方有义务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及时上门服务

  4、乙方有义务接待甲方的客户,并以甲方的设计名义提供优质的服务 乙方要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其他作品。

  七、违约责任:

  1、设计初稿完成后如甲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甲方不享有此次合作所产生的'作品的任何权利;

  2、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交设计作品,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设计费用。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甲方:酒泉赛弛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酒泉金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代表签名: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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