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乙方负责承办 年春季房交会(以下简称房交会),作为此次房交会的组委会,并有权对外出租上海 会展中心的全部展位及场地。
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房交会期间,甲方租用乙方出租的场地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场地
甲方租赁乙方一块相当于 个标准展位面积的场地,标准展位每个规格为:(长 m 宽 m),总面积共计 平方米,场地配置为净场地,无任何配置。乙方在租赁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24小时清洁及保安服务。甲方有权自行随意改变搭建方式,产生费用由甲方自理。
二、租用时间
场地具体租用时间为: 年 月 日- 日,每日9:00至16:30;
三、租赁用途
甲方有权根据房交会的内容,自行决定租赁期间的场地用途。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甲方租赁场地的租金根据乙方标准展位的租金标准计算,标准展位租金¥ 元/个(大写:人民币 元整每个),场地租金共计 ¥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共计¥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该费用包括甲方租用乙方展位所需支付的租金、施工管理费、电费等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甲方在布展完毕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如3日内不能支付展位费,则展位不予保留。
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的'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相应数额的正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逾期提供展位,每逾期四小时,需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逾期达一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赔偿金。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经甲方通知改正后,应当在两小时内改正,如逾期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附件“场地位置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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