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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考核方案

2023-12-08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根据《中共清镇市委办公室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清党办发〔20xx〕13号)、《清镇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清府办函〔20xx〕32号)和《清镇市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清府办函〔20xx〕101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考核监督,推动提升政府透明度,对照《20xx年度贵阳市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筑政公办发〔20xx〕1号),结合实际,现制定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范围

  参考清镇市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结合清镇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确定以下考核范围:

  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贵阳市生态环境清镇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税务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市供销社、红枫湖镇、卫城镇、站街镇、犁倭镇、新店镇、暗流镇、王庄乡、麦格乡、流长乡、青龙山街道办、滨湖街道办、巢凤街道办、职教城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物流新城管委会、红枫湖片区管委会。

  二、目标考核

  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已纳入清镇市目标绩效考核,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占全市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权重的4%,共40分。未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单位,将相应扣除一定分值,直到扣完40分为止。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反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府透明度第三方评测、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府的网站评测等五项。按要求完成考核内容不扣分,未完成考核内容的扣除相应分数,各指标分值扣完为止。出现失、泄密事件一票否决,该项工作考核分数为零。

  (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反馈(共计8分)

  1.市政府办公室巡查发现未及时完成《清镇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清府办函〔20xx〕32号)和《清镇市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清府办函〔20xx〕101号)各项工作,或未按要求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其他重点工作任务的,每次扣0.5分。(分值:2分)

  2.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通知各单位报送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推进情况、督查材料等,迟报、漏报一次扣0.5分。(分值:2分)

  3.未按时间要求制定、发布、反馈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现一项扣0.5分。(分值:1分)

  4.未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清府办函〔20__〕22号)要求更新发布政务新媒体信息的,除市公安局和市教育局已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备必须保留政务新媒体外,其余既不能正常更新维护且又不按要求关停政务新媒体的,扣3分;市公安局和市教育局政务新媒体未保持每个工作日更新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分值:3分)

  (二)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共计6分)

  1.未按要求对本部门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进行修订,建立具有操作性的公开事项标准清单或目录的,扣2分。(分值:2分)

  2.未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对照本部门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全面公开相关信息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分值4分)

  (三)政府透明度评测(共计11分)

  1.在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贵阳市政府办公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市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第三方评估中,承担的公开任务被列入问题清单要求整改,进而影响全市政务公开评估成绩的,每出现一项扣3分。(分值:3分)

  2.由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单位政府透明度按季度进行评估。第一、二季度成绩占年度评估总成绩各10%,第三季度成绩占年度评估总成绩30%,第四季度成绩占年度评估总成绩50%。评估总成绩90分(含)以上的不扣分;85分(含)至90分的扣0.2分;80分(含)至85分的扣0.4分;75分(含)至80分的扣0.8分;70分(含)至75分的扣1.2分;65分(含)至70分的扣1.8分;60分(含)至65分的扣2.4分;60分以下的.扣5分。(分值:8分)

  (四)依申请公开办理(共计5分)

  1.未按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办理程序不规范,回复不及时、回复内容质量低等,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且被依法纠错的,每次扣0.5分;造成重大舆情的,该项分值为0分。(分值:3分)

  2.“政府的网站集约化平台”记录的依申请公开件,不回复或超期回复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分值:1分)

  3.未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数据(信函、传真、当面等申请件)录入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分值:1分)

  (五)政府的网站评测(共计10分)

  1.在国家、省、贵阳市开展的政府的网站季度抽查中,网站相应栏目不达标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一次扣2分,通报2次该项分值为0分;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一次扣2分,通报2次该项分值为0分;被贵阳市政府办公厅通报1次扣2分,通报2次该项分值为0分。(分值:3分)

  2.由市政府办公厅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我市网站进行绩效评估,涉及到各单位上传的信息被扣分的,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分值:3分)

  3.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门户网站按月进行抽查监测,在抽查中发现各单位上传的信息存在错误的(含错敏信息),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未按周期频率更新栏目信息的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超过一年未更新的,一次扣4分。(分值:4分)

  四、考核实施与落实

  由市政府办公室根据考核内容与标准,对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考评,将考核结果报市目标办,按有关规定计入被考核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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