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原则
1.以公司对员工计划的业绩目标和员工实际工作事实为基本依据;
2.以客观,公正、公开、规范为核心考核理念;
3.物业管理经理行使对物业管理人员的考核权,对公司负责,各主管对员工进行考核。
四、考核时间及考核内容
每月28-30日前由物业管理经理向对各岗位管理人员进行打分考核。各主管对各岗位进行打分考核至次月10号前上报考核情况并将考核结果分数列表上交总经理。
考核内容
1、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工作任务:平日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岗位工作量。
3、岗位职责熟悉度:是否熟悉本岗位职责。
4、工作态度:平日对待工作的态度是否端正,是否遵守公司制度,服从安排,与同事相处是否和睦,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向上级汇报。
5、协调沟通能力:平日与同部门同事之间以及业主之间协调处理问题能力。
6、有无客户投诉:在工作中对业主的态度,处理客户投诉的能力。
五、考核办法:
物业管理人员各岗位工资由标准工资组成,考核工资发放方式为月度核发。实行主观评议与客观工作效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主观评议可以包括主管领导评议、同级同事评议、下属员工评议;客观工作效率评价包括对本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加班情况、专业技能自我提升情况。
六、考核各项内容权重
1.工作考核实行100分/人、月制考核,全面达标为100分,其中考勤20分(20%)、工作态度30分(30%)、工作任务50分(50%)。
(1)考勤20分由各主管及签到表记录情况,给予每位员工相应的分值,总经理核查签字。(表一)
(2)工作态度总分值30分,考核形式:公司总体员工相互进行工作态度考核(包括自考),分值15分(50%);总经理对各部门员工进行工作态度考核,分值15分(50%)。(附工作态度考核表)
(3)工作任务总分50分,根据各个部门具体情况工作内容考察。部门领导对下级进行工作任务考核,占员工工作任务考核分数的40%(20分);总经理对各部门员工进行工作任务考核,占员工工作任务考核分数的60%(30分);总经理对各部门领导进行工作任务考核,占个部门工作任务考核分数的100%(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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