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激励为教育事业献身的崇高思想,不断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从而打造一支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让学生尊重、家长信赖、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特制订《回龙观第二小学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二、活动主题:快乐成长奉献最佳
三、评选范围及名额
1、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在岗的教师和职工,能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师德规范的教师。
2、名额分配:按行政后勤组、班主任组、科任组分配名额。
四、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工作准则,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不计较个人得失,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讲团结、讲协作、讲奉献,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2、扎实教学,兢兢业业。严格遵守教学常规,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成绩显著。
3、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学生,没有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
4、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认真学习,钻研业务,完成各项教学教研任务。对工作精益求精、任劳任怨、兢兢业业。
5、团结协作,发扬奉献精神;乐于助人,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勇挑重担,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维护学校各项荣誉,为和谐校园的建设贡献力量。
6、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在师生中威信较高。
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师德标兵评选表彰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委员会、教工代表组成师德标兵评选小组负责审议工作。
六、评选年限
师德标兵的评选工作将每年评选一届。
七、奖励方式
师德标兵的奖励方式以物质奖励与荣誉奖励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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